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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城区创新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流程监管措施

    2022-01-30 12:46 来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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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鼓励招标人实行“评定分离”。将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评标”与“定标”阶段进行分离,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定标方案,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确定中标人,改变了以往评标、定标都由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全部完成的情况。截至2021年,已有超过10个房建和市政基建项目实行了“评定分离”。二是组建定标委员会规范决策。增城区住建部门将负责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评定分离”办法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组建不少于8人的定标委员会作为定标工作决策机构,确保招投标决策科学、民主、公平。三是创新评标办法。积极推广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时,鼓励招标人不限评标专家常驻地、意向评标地随机抽取专家进行组建。四是健全评审结果监管反馈机制。对复核偏差率大于等于3%的评审机构给予书面警告提醒并扣除相应比例的评审费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评审机构进行通报并作出库处理,截至2021年末,已对3家复核偏差率大于3%的评审单位给予了书面警告提醒并扣除相应比例的评审费用,对1家工程概算编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对2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入库单位进行了清退出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