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聘任8名符合条件的专业律师为兼职仲裁员,并为兼职仲裁员颁发聘书。
当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举行初任兼职仲裁员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会,8名兼职仲裁员面向仲裁标徽,庄重宣誓并签署仲裁员承诺书。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兼职仲裁员是仲裁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他们既充实了办案力量,又扩大了劳动仲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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