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镇组建“司法志愿者队伍”打造社区矫正参与公益活动新模式
近年来,中新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探索公益活动渠道,通过拓展公益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组建“中新司法志愿者队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中新发展,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增强其自身动力,有效解决社区服务内容单一、不便监督、社会效果差等问题,使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感,让他们更快地融入社会。
“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品牌化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与教育,帮助其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并顺利融入社会,镇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组建“中新司法志愿者队伍”,开启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新模式。服务队伍由在册的49名社区矫正对象组成,根据矫正对象年龄、身体状况、工作性质和个人特长进行分组造册,定制志愿马甲,打造成为中新司法所志愿服务品牌。
“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制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及有关管理规定,社区矫正机构、镇司法所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特长,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机构、镇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时长等情况,对其进行考核,用制度来管人。
“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近期,中新镇司法所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多种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精神,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积极推进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中新司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中新发展”系列公益活动,深入村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法律知识宣传、便民利民服务等。
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开展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取得了良好矫正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积极与镇疫情防控办、卫健组对接,动员中新司法志愿者多次参与便民核酸检测志愿服务活动,投入防疫一线。截至目前,本月累计参与活动72人次。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之后,社区矫正对象更积极参与到公益活动中,以志愿服务名义,做好事、做实事,实现了“安其身、暖其心,育其人、正其本”的社区矫正目标,彰显了司法行政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