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违法建设进行时
3月22日下午,中新镇依法对集丰村24宗违法建筑物实施拆除,拆除面积1950平方米。
当日拆除的24宗违法建筑物均为不具备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报建手续的情况下偷建抢建的。这些违法建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公平,造成了恶劣影响。
拆除以上违法建筑物前,中新镇执法部门已对违建当事人发出相关执法文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自行拆除。违建当事人经多次劝告、仍不履行整改措施,该镇依法组织对以上24宗违法建筑物实施统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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