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新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府发〔2019〕39号
关于印发《中新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村(社区):
现将《中新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中新镇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进一步 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区预联办《广州市增城区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增预联办〔2019〕29号)文件要求,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相结合,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镇“五类车”乱象得到有效控制,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统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重点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类车”非法上路、非法聚集、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拼装、非法加装和改装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违法行为;加油站为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违 规供油的行为;公共停车场为“五类车”提供停放服务违法行为; 专业批发市场经营者使用“五类车”运输货物违法行为等。
(二)重点时段。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重要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等时段的查处力度。
(三)重点区域。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交通事故频发、秩序混乱的农村道路、城镇赶集赶圩点,道路物理隔离、路侧防护设施缺失的“双无”路段,以及地铁站、公交站、客运站场、商业中心、学校、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3日前)
1.广泛开展宣传。一是组宣办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五类车”高危违法的危害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五类车”各类违法行的浓厚氛围, 同时及时发布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展现各职能部门全员出动,严格管理“五类车”的姿态,呼吁全体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五类车”整治行动中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抵制违法行为。二是经济办(安监办)、招商中心、交警四中队、交管所、中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福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要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QQ平台开展氛围式宣传,结合整治行动方案,对预期成效或前期整治效果明显的整治措施进行正面宣传,同时做好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的舆情应对工作。三是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五类车”危害性宣传,联合交警、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五进”宣传工作,将一些涉及“五类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通过悬挂横额标语、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2.深入开展摸查。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排查执勤执法过程中,非法使用“五类车”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个人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交警四中队对我镇“五类车”进行全面梳理排查,6月初前全面掌握“五类车”基础数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9月25日)
1.定期部署统一行动。从6月起到9月,交警四中队根据交警大队勤务安排开展统一行动,确保每个时段设点不少于5个,设点和人员安排请每周二前报交警大队。
2.加强通行环节整治。围绕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主要交通路口、村道出入口等摩托车经常出没的重点道路场所,针对摩托 车和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冲红灯等高危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特别要重视夜间摩托车行驶密集 路段的巡逻防控,加大巡逻密度,针对性灵活安排夜间查车整治 点,切实防控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夜间事故高发。
3.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整治。中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福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要在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后对全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摸排和督促,引导其加强自律,在新标准实施后不生产、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新标准实施后,要严格查处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 CCC 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及销售企业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并对违法生产售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供油、停放、营运等环节整治。一是交管所要会同交警四中队严厉打击重点区域‘五类车’非法营运聚集点,依据广州市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予以处罚;二是交管所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清查专业市场内使用“五类车”进行货 物配送和公共停车场为“五类车”提供停放服务的情况,通过整改教育、媒体曝光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高压威慑力,逐步扩大处罚范围和力度,规范专业市场货物配送秩序和停车场停放秩序;三是招商中心牵头,经济办(安监办)协助加强全镇加油站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为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车辆违规供油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通过视频监控加强夜间巡查和证据采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加油站依法予以处罚;辖区派出所要严厉打击扰乱加油站经营秩序、威胁或伤害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四是城管中心结合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五类车”占道摆卖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5.加强新业态和残疾人车辆管理。一是招商中心、交警四中队、中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福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要根据上级机关工作安排督促外卖行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管理责任,推动企业加快“一人一箱一码”规范管理工作,大力开展逆行、冲闯红灯、违法变线、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减少交通违法乱象;二是交警四中队要严格查处健全人、假残疾人、外地残疾人使用和 伪造假套牌残疾车,出租、出借残疾车,及残疾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镇残联要加强本地残疾人教育和制度管理,对违法出租、 出借残疾人机动轮椅和利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的,按照 职能部门通报的查处名单,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三年内不得申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理。
6.严格落实“两站两员”管理。经济办(安监办)要加强“两站两员”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劝导员的作用,把好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出入村口”,积极劝导、纠正村民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不戴头盔、涉牌涉证、逆行、冲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做好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事故预防工作。
7.固化属地综合治理机制。固化推进“一支队伍联合执法” 模式,以村(社区)为主体,联合交警四中队、经济办(安监办)、城管中队、中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福和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常态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辖内“五类车”违法行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成效评估阶段(10月10日前)
总结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战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 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行动是针对我镇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开展的一项重点整治 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清楚认识我镇“五类车”管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切实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小落细。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务必树立起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在整治力量、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切实形成部门之间、村(社区)之间两级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导考核。行动期间,镇预联办将组织各相关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工作落 后、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约谈,并每月进行通报,行动成效纳入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成绩。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技战法等信息。6月5日前报送联络人名单、开展前期宣传、摸排工作情况,一并上报“五类车”基础信息;自6月开始,每月22日前(节假日顺延)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小结、典型案例;10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成效自评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