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中新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增城区“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政法〔2017〕43号)和《增城区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增政法〔2016〕33号)要求,为了加快推进我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我镇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围绕“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安全隐患”综治三大任务,加快推进我镇各级综治中心(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推行综治网格化管理,全面构建并形成以综治中心(工作站)为枢纽、以综治网格为单元、以综治维稳力量为主导、以综治信息系统为支撑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镇基层治理基础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镇、社区(村)二级综治中心(工作站)建设,实行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做好划格、定员、入项、定责等工作,全面提升我镇基层治理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实现各级综治中心(工作站)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制度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的个性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基层公共安全隐患有效排除,社会矛盾及时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到位,社会安全指数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综治中心建设
1.推进镇综治中心建设。由镇综治办牵头,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等单位配合,结合实际应用,优化整合综治中心功能,深入开展群众接待、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拓展社会治安形势监测研判、综治信息系统应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配套功能,加快配套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实现与区综治中心互联互通。
2.改造升级镇综治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和上级的要求,对镇综治中心进行标准化改造升级,年内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建设要求。镇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综治三大任务,并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逐步实现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促进中心工作网络与区综治中心互联互通。
3.规范综治中心运行机制。由镇综治办牵头,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等单位配合,推动镇综治中心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并制定综治中心职责制度、运作规范及工作流程,重点抓好承担本地区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数据信息研判,协调办理下一级综治中心(工作站)提交的相关事项。镇综治中心实行实体化运作,各联动单位派驻人员进驻中心集体办公,根据职能定位和职责划分承担具体任务,并在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下,实施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二)推动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派出所工作的党委委员、分管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镇综治办、出租屋管理中心、司法所、应急办、中新派出所、福和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出租屋管理中心、综治办工作人员各1名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督促网格化工作的开展。
2.分类划分综治网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划分镇辖区综治网格,将综治三大任务纳入综治网格化管理,根据社区(村)发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可对综治网格进行动态调整。
对已实行基础网格划分的社区,优化基础网格划分,采取叠加重合的形式,划分综治网格,与社区基础网格实行对应;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1个综治网格对应1个或若干个基础网格,同时综合考虑物业管理小区、商住区、工业区、专业市场等特点,以及地域面积、户籍人口、外来人员等惯性因素,从而实现基础网格与综治网格对接。一是对普通住宅、商贸区、厂企单位等社区,以500-800户为基础单位,将一个或多个相邻的基础网格整合为一个综治网格;二是对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型社区,以800户-1000户为基础单位,结合小区物理围蔽、楼宇位置等情况,将原多个社区基础网格合并为一个综治网格。
未实行基础网格划分的农村地区,依托行政村、合作社的地理位置、行政架构和实有人口等因素划分综治网格。一是对以传统农业为主、外来人员较少的行政村,参考以下方式划格:常住人口少于800户的行政村单独划为一个网格;常住人口大于800户的行政村,以500-800户为基础单位,划格时要参考地理边界、常住人口等数据进行合理划分。二是对外来人口较多,商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行政村,参考社区的综治网格划分原则,以500-800户或常住人口1000-2000人或外来人员200人为基础单位进行划格。
2017年的网格划分,原则上参照本方案规划,运行后需要调整网格划分的,在2017年12月前根据我镇网格工作事项任务轻重、治安状况、人口变化等因素,报区政务办提出要求,调整网格划分。
3.分类梳理析解入格事项。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办、中新派出所、福和派出所、国土所、建设办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对涉及综治三大任务的相关事项进行分类析解入格,依程序梳理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4.建立综治工作网格化指挥平台。由镇综治办牵头,镇综治中心设立联勤指挥室,作为综治工作网格化指挥平台,负责综治处置工作的总体调度指挥以及综治三大任务相关网格事件的处置指挥和协调工作,各进驻联动单位在联勤指挥室协调调度下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综治工作信息化建设
1.应用综治业务信息系统。按区要求,镇、社区(村)二级综治中心统一应用全省综治信息系统,镇综治干部全员使用省综治信息系统PC端,设立镇系统管理员,实名发放登录账号。
2.推动综治基础信息平台化共享。按照国家标准纳入“四标四实”的“标准作业图”数据内容,“四标四实”数据平台对省综治信息系统开放系统接口,实现数据定期上传和实时抓取功能。镇综治委成员单位通过“四标四实”数据平台向省综治信息系统上报数据,实现基础信息“一个平台共享、一个端口上报”。
3.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由镇政务办牵头,按照综治三大任务相关事项的工作需求,调整优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相关设置,实现信息录入、分拨交办、通报反馈、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功能应用,做到数据准确、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做到可检查、可考核,用信息化手段支撑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实现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与省综治信息系统信息连通。
4.动态化报送综治网格事件。针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事项,按照“四标四实”市、区、镇三级分层管理的处置流程处置完毕后,通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动态化将事件发现、处置的情况报送到省综治信息系统。
5.建设综治视频应用平台。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应用的思路,在指挥中心建设镇综治视频应用平台,完成综治视频应用平台上墙展示,实现市区镇综治视频联网应用,对接省综治信息系统和综治视联网系统,推动综治中心工作信息化、可视化。我镇要加快综治视频应用平台建设,借鉴朱村街、增江街、仙村镇试点工作经验,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综治视频应用平台建设。
(四)强化综治网格队伍保障
1.组建综治网格员队伍。由镇综治办牵头,镇出租屋管理中心、镇政务办、中新派出所、福和派出所参与,具体落实综治网格员队伍组建。综治网格工作以配备专职网格员和兼职网格员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是专职网格员视实际工作需要安排2-4名政府雇员担任,其工作职责是做好综治工作网格事项的管理、跟踪落实、数据统计等工作,利用“广州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督促各相关部门和网格员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任务。二是兼职网格员。以出租屋管理员为主要力量,根据实际从出租屋管理员、禁毒专干、村居干部、群防志愿队员、物管公司管理员或保安员等选聘,原则上按“一格一员”配备兼职网格员,个别情况复杂、事项较多的网格可多配1名兼职网格员。三是镇挂村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包括各村居委员会主任或支部书记)要发挥督导作用,指导、指挥、协调网格员开展工作。
2.明确综治网格员工作职责。综治网格员以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公共安全隐患为基本职责,落实好网格内日常巡查、收集、上报、宣传、跟进等工作,确保网格基本信息准确、鲜活。积极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及时处置或协办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镇综治中心、村居工作站流转的事件。配合公安、消防、安监、综治、政务、来穗等部门组织的专项行动,自觉接受公安、消防、安监、综治、政务、来穗等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基础网格包含的176项管理事项,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3.做好综治网格化工作经费保障。加强对综治网格化工作的经费保障,区财政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我镇开展综治网格化工作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安排。我镇也要积极筹措经费,做好保障工作。
4.实行考核管理机制。镇综治办负责制定综治网格考核办法,建立综治兼职网格员日常工作督查与绩效考核联动机制,每月通报网格员信息采集、矛盾上报、行为规范等情况,通报结果与工作绩效、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5.组建镇联勤执法队伍。学习天河区车陂街联勤执法队伍模式,探索以公安、城管、食药监、安监等专业队伍和协管员为主体,组建镇联勤执法队伍,承担街面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巡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治理联勤联动机制,为综治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援支持。
6.加强网格志愿者队伍建设。以网格志愿者的形式,把物业管理小区管理员、商贸场所管理员、“快递小哥”、“快餐小哥”等平安志愿者等培育发展成为综治网格化管理协助力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强网格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实综治网格管理力量。
7.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工作站、社区专干、法律顾问等多方力量的作用,组织各方资源有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基层不稳定因素,引导基层群众以法治手段就地化解矛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7年4月-6月)。制订工作方案、综治网格员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召开“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经费保障。
(二)推进阶段(2017年6月—11月中旬)。6月底前完成社区和农村地区综治网格划分,7月上旬完成综治网格员配备,7月中旬完成培训,7月下旬开展工作,部署综治网格员日常考核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验收阶段(2017年11月中旬-12月)。做好台账资料,迎接区委政法委对我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是省委政法委部署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综治网格化管理、综治信息化建设作为综治整体性基础统筹考虑、合理规划,确保各项工作同步推进。
(二)落实保障,扎实推进。镇财政要落实“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将中心运作费用、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费用、综治视频应用建设费用等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确保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到位,并做好专项工作的人员安排,包括派驻人员进驻镇综治中心集体办公、处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流转事件、推进综治视频联网应用工作等,确保我镇工作顺利推进。要制订方案,对积极参与做好“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的村居和网格员给予奖励。
(三)统筹协调,做好对接。“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涉及各级各部门职责,综治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会同各相关责任部门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工作督办,并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完成,尽快实现镇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系统与省综治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联通。
(四)明确期限,有序开展。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任务。镇综治办和镇政务办要加强对镇推进网格化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效推进综治网格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总结经验,打造亮点。各有关部门要在工作中注意挖掘亮点,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有示范性、可复制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我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中新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