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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增城区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5-22 来源: 正果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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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增城区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片区教学指导中心、镇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研究,现将《2022年增城区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2022年增城区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穗来穗规字〔2021〕1号)《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穗教规字〔2021〕3号)和《2022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增教字〔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成立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蔡振华(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副组长:湛  华(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周永扬(北片区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成 员:正果中学、正果镇中心小学、正果镇中心小学龙潭埔分教点、麻冚小学、岳村小学、光明小学、兰溪小学、水围小学、畲族小学、正果镇幼儿园、乐怡幼儿园、到蔚智慧星幼儿园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北片区教育指导中心正果站,地址:正果镇正宁街44号,电话:82811017),办公室主任由永扬同志兼任,负责全镇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招生其他工作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

  二、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有关文件要求,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正果镇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人户一致的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必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用于小学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一至六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用于初中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 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的小孩在对口地段初中在读七至九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已入读初中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在当年招生范围内。

  (二)招生信息发布。本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教育局审定后,于5月6日前通过宣传单张、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报名指引,内容包括小学招生地段、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

  (三)报名资料准备。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好报名所需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和提交复印件给学校留档。所需材料如下: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2.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其中提供房产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房产),使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申请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

  提供租赁房屋作为住址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必须核查申请人是否有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户籍的,要求广州市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属增城区内户籍的,要求申请入学镇街内无房产)。教育指导中心安排房产核查,申请人不需要提供房产查册材料。已租赁给他人居住的房产,如果已使用申请入学的,原则上五年内不再为房产业主或其他承租者安排该房产学区的学位(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3. 小学入学需要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进行查验)。

  4. 初中入学需要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四)招生地段。正果镇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户籍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划定公办学校招生地段《2022年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见附件5)报请区教育局审批后按规定时间在教育指导中心和各小学公布。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在3公里以内(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所有公办小学必须按划定的地段招生。

  (五)公办小学报名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5月6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于5月21日至23日(根据报名时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学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镇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公办小学于6月10日前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6月25日进行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8月25日至8月26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镇招生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六)公办小学学位分配办法  

  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人户一致”原则优先安排本镇招生地段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具有广州市内户籍 “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我镇招生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按剩余学位分批次招生。具体细则由我镇招生领导小组制定。

  第一批:具有正果镇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的招生地段内拥有有效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以拥有签发房产证明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第二批: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具有正果镇以外增城区以内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的招生地段内拥有有效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以拥有签发房产证明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第四批:具有增城区以外广州市以内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的招生地段内拥有有效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以拥有签发房产证明的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第五批:没有有效房产证明,但持其它有效居住证明的,如经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的非地段生,按正果镇户籍、正果镇外增城内户籍、增城区外广州内户籍类别顺序安排学位,同类别户籍的按有效居住证明备案审核时间先后为序安排学位。

  第六批:没有有效房产证明,只能由居(村)委出具居住证明材料的非地段生,按正果镇户籍、正果镇外增城内户籍、增城区外广州内户籍类别顺序安排学位,同类别户籍的按居住证明备案审核时间先后为序安排学位。

  第七批:父母一方是广州市内户籍,小孩是非穗户籍(含领养、孤儿、无户籍)的。按增城区公办小学招生个案处理办法安排学位。

  居住条件安排顺序:①房产证明②购房协议③宅基地证明④集资房证明⑤小产权房(需提供协议、收据或发票、半年水电缴费清单)⑥祖辈房⑦租赁备案

  当符合申请条件的同一类非地段生人数多于申请学校的剩余学位人数,房产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签发日期相同不能分出先后时,将就房产或居住证日期相同者,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学位(如需进行学位抽签程序的,另行通知)。

  因学位原因未能在居住地段学校安排到学位的非地段生,由正果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就近学校中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如不服从安排,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七)公办初中报名及学位安排

  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指导中心正果工作站报名。5月15日前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毕业生资料的初审并交正果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正果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初中学校于6月9日前做好拟录取学生的资料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于6月15日前将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公办初中学校于6月23日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于7月9日组织新生注册。

  (1)具有正果镇户籍且在正果镇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小学统一报名,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2)具有正果镇户籍,在正果镇外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本镇升读公办初中的(回乡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5月6日向正果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经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本镇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3)具有正果镇以外增城区以内户籍、广州市其它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在我镇升学的,须提供户口簿、有效居住证明(指要求入学镇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经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由就读学校登录“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等,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正果镇招生领导小组按本镇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

  (4)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如需在我镇初中就读,于5月6日持本人和父母户口簿以及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分类一览表》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到镇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借读。

  (5)凡在我镇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制定。

  (6)非广州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计算积分的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镇初中一年级,具体办法由区来穗局、区教育局另行制定,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学位数划定入读公办学位的积分入围资格线,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符合入读我镇公办初中学校的或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报读我区的民办初中学校。

  四、照顾性儿童少年入学

  (一)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范围和条件。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至5月10日到镇教育指导中心正果工作站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并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1。

  (二)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领办〔2020〕1号 )文件规定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6日至5月10日到镇教育指导中心正果工作站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延缓入学和残疾儿童入学。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指导中心正果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时,应即入学。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要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四)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的规定落实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穗增组通〔2019〕46号)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五)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的规定,落实抗击一线医疗工作人员子女入学。

  五、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保障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正果镇就读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照《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计划管理。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统筹规划,组织有关人员切实做好生源的调查摸底工作,核实本镇小学适龄儿童入学人数和小学毕业生升学人数,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镇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对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区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

  (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特殊个案入学工作。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妥善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因特殊情况,本镇内无法解决的,镇招生领导小组应主动与增城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协商解决;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相关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提出解决建议,报区教育局裁决。

  (三)落实学生编班和学籍管理工作。当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并在校内公示栏公示编班结果。学校须于当年9月15日前做好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工作。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七、违规招生行为及其处理

  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精神,规范招生行为,不得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不得增加学生的负担。严禁学校或学校借助机构等对报读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和调研,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无论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见附件2)内容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切实按照“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原则,对招生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八、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本方案在实施期间,如上级政府部门出台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或本方案内容与上级政策表述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在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


  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一览表

             2.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3.正果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4.2022年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5.2022年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

             6.正果镇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1    

广州市义务教育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序号

类别

对    象

1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2

在穗消防部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3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5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6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7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8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9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10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11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12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13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14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5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16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17

台胞子女

18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19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备注:

1.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经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3.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附件2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序号

违规行为

处理措施

1

采取考试、面试、人机对话等方式选拔学生

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公办学校违规的(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

4.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并建议解聘校长。

2

不按核准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3

借助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通过考试、竞赛、培训、测试排名、夏(冬)令营、研学活动等形式选拔学生

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公办学校(含其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违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校长、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理;

4.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30%—50%的招生计划。

4

参与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的与升学相关的讲座、宣传等活动,或为其提供场地

5

民办中小学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6

不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进行招生

7

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广告等信息

1.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三年内不得列入各级各系统评优评先范畴;

3.民办学校违规的,与年检结果挂钩,次年减少10%—30%的招生计划。

8

幼儿园向小学、小学向初中推荐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

9

以重点班、快慢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

10

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11

为社会团体、培训机构等组织举办任何学科竞赛、综合能力竞赛和考级等活动提供场地

12

未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赛”在内的各种学科竞赛、综合能力测试、读书读报评奖和考级等竞赛活动

13

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4

公办学校拒绝接收本服务区应接收的学生,或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对学校及其校长、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15

利用等级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16

其他干扰招生工作秩序、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

视情节严重程度参照上述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附件3

正果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5月5日

公布镇招生工作方案(含学校招生计划)                                                                                                                                    

指导中心

小学

5.6-5.10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5.21-5.23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6.10前

公办小学确定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6.25

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8.25-8.26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指导中心、公办小学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初中

5.6

办理小学升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的审核手续。跨区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小学登陆“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指导中心

5.15 前

父母或各小学要做好申请入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资料并交镇街教育指导中心。

指导中心

6.9

完成拟录取学生的资料审核工作。

指导中心、正果中学

附件4

  2022年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公办小学计划招生

班数

人数

1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畲族小学

0

0

2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

4

180

3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龙潭埔分教点

1

45

4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麻冚小学

1

45

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岳村小学

1

45

6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光明小学

2

90

7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兰溪小学

1

45

8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水围小学

2

90


合  计

12

540

                                                               初中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公办初中计划招生

班数

人数

1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中学

8

400

附件5

2022年正果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

序号

学校

学区招生地段

1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

正果居委、正果洋村、汀塘村、西湖滩村、蒙花布村、乌头石村、合水店村、白面石村、圭湖村、黄塘村、到蔚村、番丰村、池田村、大冚村

2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光明小学

中西村、麦村村、东汾村、石溪村

3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水围小学

和平村、水口村、水围村、亮星村、银场村

4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岳村小学

岳村村、庙尾村、花园村

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兰溪小学

兰溪村

6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麻冚小学

浪拔村、麻冚村

7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龙潭埔分教点

黄屋村、何屋村

8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畲族小学

畲族村

9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中学

正果镇辖区范围

附件6

正果镇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

82819771

2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光明小学

82818123

3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水围小学

82813103

4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岳村小学

82812713

5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兰溪小学

82817088

6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麻冚小学

82819510

7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中心小学龙潭埔分教点

82810948

8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畲族小学

13725407255

9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中学

82811015

10

北片区教育指导中心正果站

8281101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