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增城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现结合我区实际,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增城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2年7月22号-2022年8月22号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途径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z@gz.gov.cn
(二)书面信函: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邮编:511316
公众在反馈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表》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魏晓晓;联系电话:18321230736)
附件1:
广州市增城区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聚焦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城区,全面建成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助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取得决定性重大成就,成为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范例。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排放达峰后稳步下降,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推动实现城市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健康安全等方面提供高品质供给,美丽增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三)构建引领大湾区绿色发展的协作机制
1.推动建立区域绿色发展大格局。以增江为脉络,依托北部山林、中部文化、西部科教、南部工业自然地理文化禀赋,充分发挥联结广深的区位优势、腹地广阔的空间优势、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深度融入“双区”建设,抢抓“双城联动”机遇,共享大湾区各城市优势资源,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国土空间保护格局。
2.共建共享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强化穗莞合作“桥头堡”作用,借鉴推进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成功经验,推进住房、公共服务等资源互利共享,促进城乡建设与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推进与东莞、惠州等周边城市相连通的区域绿色廊道建设。推进大湾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运行管理“软联通”,加快广州东部交通枢纽、增城南站和增城西站三大枢纽建设,促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
(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花城
3.合理确定城市开发建设强度。综合各镇街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完善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和防噪声距离。
4.推进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打造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加快推进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及防洪排涝补短板项目建设,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城市韧性。推动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加快推进适老设施建设及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健身步道、绿道、碧道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
(五)建设岭南特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5.巩固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围绕打造全国全省乡村振兴引领县的定位,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村、特色精品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积极开展各类乡村建设考核评价。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对农房设计和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监管,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分类提升村庄风貌,积极推进时光穗道新乡村示范带建设。
6.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7.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村产业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政府+公司+村集体”等乡村振兴运营模式对接市场,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休闲度假、康复疗养、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持续推进省级、市级专业村镇培育认定,建成一批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开展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培育壮大一批特色农产品精品品牌。重点推进优品丝苗米、绿色蔬菜、北回归线荔枝、生态禽畜等4条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推动示范带内发展壮大一个特色主导产业。
三、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六)建设岭南特色高品质绿色建筑
8.提升建筑绿色化发展水平。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构建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提升绿色建筑可感知性。鼓励建设绿色农房。结合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公共设施改造,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探索建立激励政策,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动高星级建筑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达到40%。
9.提高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探索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和用能约束机制,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大力推广岭南气候特征的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建筑用电、用水、用气等数据动态共享机制,逐步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公示。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七)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
10.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系统和工作机制。加大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加强城市供水管网安全保护,建立供水管网智慧化监测系统。搭建“陆地-水上-空中”全方位消防救援体系,加快推进各区各镇街消防站缺口的不足,推进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到2025年,人均避护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机制,构建“城市用水-排水-再生处理-水系水生态补水-城市用水”闭式水循环系统。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持续推进源头污水处理,到2025年,全区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90%以上。
11.建设绿色智慧交通体系。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枢纽、公交站场、充换电站、加气站建设。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健全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交通为支撑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柔性冗余的交通基础设施,提升重点地区停车设施供给。加强交通噪声管控。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平台,推动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建设。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推动网联式自动驾驶规模化发展。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八)提升城乡绿化水平
12.科学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城市引领作用,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生态修复,完善绿地空间的建设要求和植物本土化配置方法。建立三级林长制,形成园林绿化、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构建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城乡公园体系,严格树木迁移,严肃查处滥砍滥伐和违法占绿行为。推进立体绿化,增加城市绿量,完善绿化养护管护制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到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7.2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九)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13.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建立保护名录和分布图,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历史街区改造本地标准。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加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实施联防联控。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鼓励采用“微改造”,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
(十)实现工程全过程绿色建造
14.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实施“链长制”,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融通协同发展产业体系。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广工程总承包。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和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等级认定改革。加强建筑材料循环利用,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严格施工扬尘和噪声管理。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应用,逐步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购绿色建材和再生建材。
(十一)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5.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全国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推行绿色办公,健全党政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面向全区城乡家庭,开展节能环保的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校园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绿色管理制度,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简约、低碳的社区人居环境,到2025年,全区60%以上的社区参与行动并达到要求。
16.推进绿色消费模式。完善绿色产品消费激励措施,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等使用,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推进绿色物流和仓储建设,鼓励应用绿色包装技术,推动包装物可循环、可降解、易回收。大幅减少塑料制品消费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全链条提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创建“无废城市”,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2.8%。
四、创新工作方法
(十二)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17.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推动分级分区实施城镇地上、地下空间开发管控。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高城市设计水平。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机制,建立“刚弹结合”规划管控体系,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
(十三)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
18.完善分层次、分区域、全覆盖的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制度。构建“体检、提升、再体检、再提升”的良性机制。不断完善绿色发展相关指标及城市特色体检指标体系,加强对相关规划实施的监督。实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城市体检工作的主体责任,将体检发现的城市问题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予以推进治理。推进智慧体检,为城市体检数据收集、检测预警、风险感知、研判分析、辅助决策等提供全方位的智能化支撑。
(十四)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19.打造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完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域凝练一批重点项目,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解决相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卡脖子”问题,推动绿色能源技术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20.促进城乡绿色技术优势成果转化。加强科技计划研究,系统布局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积极推动粤港澳产学研协调发展。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市民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完善相关标准。
(十五)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
21.提升城市智慧化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城乡建设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推进“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区级平台建设。构建数字孪生城市,提升城市智慧管控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整合政府空间规划、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监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功能,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搭建社区数字化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及改造管理。
(十六)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22.推动形成美好人居环境建设合力。加快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制定适宜的城乡社区治理项目招投标、奖励等机制,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公共服务。推动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发动群众为社区治理建言建策,构建绿色社区生活圈。
五、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城乡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区负总责、各镇街具体负责的联动工作机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各工作责任主体,要确定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细化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落实重点任务。探索设立城乡建设发展引导基金,加强绿色金融体系的支撑作用。强化各镇街具体负责的主体责任,实施动态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十九)健全支撑体系
建立完善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具体举措,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与上位法衔接,理顺区、街(镇)联动执法机制,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优化专家咨询、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由民众评判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成效。培育绿色发展管理、技术、机制创新新动能。
(二十)加强宣传培训
区委组织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等部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碳达峰、碳中和”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参与感及专业能力水平。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创新宣传引导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知识理念。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2: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表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