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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举措”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2024-02-19 来源: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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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推出六项新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这一系列改革措施不仅提高审批效率,缩短项目周期,且更好地服务民生福祉。

  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库制度。一是建设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纳入项目库时,按照紧急程度提出近3年内计划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清单。二是对于未纳入项目库但又确需建设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区政府审定同意后,视为纳入项目库。

  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精简审批流程。一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时,由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协调项目单位依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规模等关键要素保障。二是在联合评审或联审决策阶段,由各涉及审批部门和相关单位同步开展协同会审(含规划符合性审查)工作,并按照“谁提出,谁指导”的部门协同原则,由提出意见的审批部门牵头落实。后续进行审批时,相关审批部门不再开展重复性技术审查。三是在项目建设方案经联合评审或联审决策会议审议通过后,视作建设方案已稳定,项目后续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或区常务会议审议时,无需再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落实同步开展、并联办理的工作原则。项目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后,建设单位可同步办理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技术文本工作及向各相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相关审批工作,各审批部门按照并联办理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落实技术评审和行政审批分离。对于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大中型市政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后,可立即开展初步设计技术评审,区财政局根据技术评审意见开展概算技术评审,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步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批复。

  压缩审批时限。通过对不同投资规模的项目科学设置审批时限,行政审批主线、行政审批辅线及技术审查流程三线并推,将主体审批流程压缩至35个工作日(1000万元以下)、38个工作日(1000万元至3000万元)、43个工作日(3000万元-3亿元)、53个工作日(3亿元以上)。

  优化联审决策审议范围。土方平整工程、输电迁改工程等不改变主体结构、不改变使用功能、不涉及用地红线调整的项目,无需通过联审决策稳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