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工地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
增住建〔2021〕117号
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工地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区质安站,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通知》、《广州市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迅速落实建设工地疫情防控从严管理的紧急通知》、《增城区安全防范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增安办〔2021〕10号)工作要求,坚决遏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决定从9月9日至10月26日在全区房屋建筑市政工地开展2021年第三季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全区所有在建在监房建市政工程工地。
(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及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由属地镇街负责开展质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监管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时间安排
(一)9月9日至9月18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照本次检查重点,对工地安排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自查记录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留存工地备查。
(二)9月19日至10月26日,我局派出检查组进入工地检查,按照住建部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标准,全面开展大排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对每一个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闭环处理。
(三)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及其他镇属小型工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排查,特别是违规使用竹排栅脚手架的情况,督促各建设主体切实履行职责。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核查《增城区2021年在建工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1〕71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项目是否在办公场所和工程项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是否在施工现场设览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2.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以企业文件形式明确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有效公开、以企业文件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考核和奖罚等方面做出规定并认真实施。法定代表人与工程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负责人进行常态和定期小结,项目部存档。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季度内不少于一次向属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主动报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费用。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架构图有效公开。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确保专款专用。
4.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抽查,是否主持召开重大风险研判工作会议,是否主持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总结会,是否向员工做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是否组织签订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是否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5.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各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分管安全负责人要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 项目负责人要向企业和项目部全体员工公开承诺,安全生产承诺书要通过企业宣传栏、门户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6.建立安全生产“一线三排"机制。明确隐患排查目标和任务、组织机构及职责、资金保障、闭环管理程序、记录(台账)、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人员、排查内容、排查时间、排查安排、排查记录等事项。编制本单位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排查出的隐患合理排序,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现施工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一企一标准”和“一项目一清单”。公司、分支机构、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处理.
7.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前期保障措施,严格方案编制审批,全面推行风险主动公告,严把方案交底关,强化现场监督管控。
8.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建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项目完工或办理终止施工手续的,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总体性的自评。每季度至少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大力推进工程质最安全手册信息化应用,对施工过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环节实行信息化管理。
9.全面推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在施工现场推行每日班前晨会。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核查《关于执行落实建筑工地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文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住建〔2021〕65号),《关于印发〈增城区房屋市政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增住建〔2021〕89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前期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必须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必须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企业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必须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依据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编制人必须是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危大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落实广州市关于“专家论证”、“专家验收”、“现场双确认”三项制度和“深基坑及地下工程预警系统”等规定情况。
3.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4.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5.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6.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现场脚手架搭设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的执行情况,特别是立杆间距、扫地杆和纵横向水平杆设置以及剪刀撑和刚性连墙点等强制性要求的落实情况,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情况。
7.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危大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8.现场监督情况。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必须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
9.第三方监测情况。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建设单位必须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
(三)核查《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含管廊)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核查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动火审批情况以及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
(四)特种机械设备、工程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核查项目是否对特种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整改落实情况是否形成台账资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工作要求履行职责;施工现场是否有违规操作的行为。
(五)核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增住建〔2021〕56号)落实情况。
1.质量行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情况;装修工程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纳入监管;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查情况;严格按施工技术标准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情况;施工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情况;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检测异常通知单处理及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情况;是否按穗建规字〔2018〕14号、增住建〔2018〕167号文要求,建立健全标养试件管理制度并增加7天标养见证检测项目。
2.工程实体:对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防水工程实体工程质量检查。渗漏问题: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地下室,结构裂缝问题:梁、楼板、屋面板。其他问题:内墙开裂天花脱落、下水管道堵塞、墙面地面空鼓、不均匀沉降、饰面砖松脱、装饰面粗糙等。
3.质量资料: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准备阶段资料、实施阶段资料。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桩基、地基处理的施工质量检查报告、地基的施工质量验槽记录,地基承载力实验,地基基础防水材料质量,地基基础防水施工质量,卷材防水层及细部构造处理质量,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查看,后浇带及其混凝土浇筑查看验收资料,主体结构混凝土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验收资料 ,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验收资料等。
4.地下室抗浮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市局印发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地下室抗浮措施专项排查整改的通知》工作要求,对全区靠近江、河(涌)、湖、海等大型地面水体(临近水岸约500米以内)以及处于有淹没可能性的场地地势低洼地带的在建项目的地下室进行检查。
(六)汛期安全防范情况
核查《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在建工地防汛工作的通知》相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各项目是否成立汛期值班、险情报送制度和制定汛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房屋市政工程临时工棚是否搭设在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等地势较低的危险区域;工地现场的防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基坑边特别是开挖的市政管道沟渠周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临时用电等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七)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
核查《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做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建筑工地是否设立穗康“通行健康码”,并要做到有码扫、有温测、有人管、有登记;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生活区是否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是否设置独立的隔离留观场所;是否配备足够疫情防护用品;在建工地人员是否开展每周两次核酸检测;新进人员和离开人员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是否对参建人员建档造册,相关信息一一对应;是否修订完善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按要求完成在建工地全员二针疫苗接种全员覆盖。
(八)登革热防控工作及职业病预防情况
核查《关于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暨建筑工地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的通知》(增住建〔2021〕37号)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各项目是否按要求做好灭蚊防控登革热工作,是否落实聘请专业PCO公司(在增城区爱卫部门备案)开展每周一次统一灭蚊工作;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卫生是否达标;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长期积水未清理的情况。
(九)实名制与分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检查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核验“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核查表”:主要检查项目现场实际“工程状态”和信息平台上的“工程状态”是否一致,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登录信息平台打印“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核查表,且在监督单位有审核备案。
2.建设单位人工费拨付凭证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施工总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按月按实际进度将工资款划入工人工资专户(不低于工程进度款 15%)、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或工程结算单及工程款拨付凭证等情况。
3.现场设备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是否配备身份证阅读器、门禁设施、考勤机(需具有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功能)等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并工作正常,施工区与生活区是否有考勤闸机明确分隔,凡进入施工区的均应进行实名制考勤等情况。
4.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是否落实人员 进出实名制登记制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和现场实名制考勤、工人工资是否通过平台足额发放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处理信息平台产生的实名制预警。
5.实地抽取作业人员的考勤情况:主要检查是在项目现场随机走访抽取3个班组的10 名工人,并核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填入附件表2《现场作业人员抽查表》。
6.工人工资分账管理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项目是否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专户的开户回执及三方协议书,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放工资委托书(如有),工人工资是否通过平台足额发放、并提供工资发放记录(银行代发流水)。
7.工人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主要检查工资保证金缴 纳方式、数额、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8.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项目是否按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9.广州市建设领域管理信息应用平台上增城区预警处理情况:主要检查各监督员对预警的项目是否闭合处理。
(十)文明施工管控情况
核查《印发关于增城区房屋市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1〕17号)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施工单位在工地大门口是否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是否按要求实施围蔽;施工现场路面(主要车行道)是否硬化或铺设钢板;非作业面裸土是否覆盖或者绿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或覆盖;是否按要求设置喷淋系统、配备雾炮机等降尘设备,是否按要求开启相关降尘设备或者洒水降尘;施工排水是否采用收集、排水、分级沉淀,施工排水接入市政管网、河涌的,是否取得区水务部门排水许可及批准,是否达到排放标准,是否将泥浆水随意排放;施工是否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是否按要求刊载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标语的字体是否符合标准;其他文明施工问题:现场有目视扬尘、场地内有积水污水、材料堆放、工地大门三包区域以及工地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等。
核查《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建筑工程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增住建〔2021〕24号)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重点核查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是否落实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监管责任,“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相关要求是否落实;是否配置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配置符合要求洗车槽;是否安排专职余泥运输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运输车辆的出入管理并配备高压冲洗水枪。
四、检查方式
(一)落实差异化检查,对市、区通报批评、质量安全隐患等级高、投诉多的工地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严查细查。
(二)结合工地质量安全隐患等级、工地规模等合理安排检查时间,检查不走过场。
(三)结合项目需要,检查过程中可邀请行业专家检查危大工程等内容。
(四)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进行“回头看”,需进行行业、行政处罚的如期完成报批程序。
(五)各组检查资料在检查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闭合,并将相关书面材料(图片、整改单、回头看情况、企业整改报告、处理结果)报质安科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根本落脚点,各企业切实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重点核查企业对八个方面自查自评的表格,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检查。
(二)集中攻坚整治,严控严防重大隐患。检查组要针对八个方面检查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检查资料和施工现场,提出整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整改通知单。整改单要对八方面检查内容逐项过关,明确检查结论。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工地,将分别采取通报批评、省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扣分和企业诚信评价扣分、记录不规范行为等措施处理。对情况严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分管建设的领导亲自抓,建设办主任具体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农村建房、临时建筑、拆迁区域内的拆除工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附件:1.2021年建筑工地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组名单
2.2021年建筑工地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8日
(联系人:姚淦淇,联系电话:020-32156216)
附件1
2021年建筑工地第三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组名单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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