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刻吸取龙川县“5·23”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增住建〔2020〕67号
关于深刻吸取龙川县“5·23”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5月23日,龙川县麻布岗镇一在建工地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导致施工人员坠落的事故。为深刻吸取龙川县“5·2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全区在建工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由建设、施工(含分包)、监理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一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5类工程。(一)起重机械安装、吊装、顶升及拆卸。重点是基础是否进行处理、群塔作业是否制定避让措施。(二)基坑支护。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是否依据勘察设计资料、有重大变更是否重新设计、基坑第三方观测是否由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规范的观测方案、发现基坑异常时通报是否及时。(三)土方开挖、基坑施工。重点是开挖和降水方案是否与支护方案要求一致、是否存在超挖现象、是否开展基坑观测。(四)脚手架。重点是脚手架基础的地基垫层、架体与结构物的连接、转角及门洞部位的加强、悬挑部位的处理、水平及外立面防护。(五)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是支撑材料(杆件、扣配件)质量是否合格、间距及步距是否过大、纵横向水平杆和剪刀撑是否规范搭设、底部基础是否符合要求、悬挑部位是否专门处理。
三、严肃处罚
我局将对工地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我局将视情节严重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诚信扣分等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强化属地管理
(一)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规字〔2019〕4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具体负责,抓好辖区内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临小工程的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各镇街应对本辖区临小工程建设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定期进行拉网式检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控临小工程日常施工监管情况。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业主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许可内容建设、未聘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没有图纸或不按图纸施工的情况,巡查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城管、住建等部门报告,坚决予以查处。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督促整改。
(三)各镇街应组织开展安全建房宣传活动, 通过新闻宣传和资料发放,引导广大村民和施工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联合村委会开展施工人员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宣贯到各承包者和施工人员,切实提高其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6日
(联系人:周钟扬;电话:1390306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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