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占道施工项目监管的通知
增住建〔2020〕129号
关于加强占道施工项目监管的通知
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园林局、区城管局、各镇街、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针对目前我区占道施工量大,施工现场围蔽不规范、现场组织不科学、管理要求不落实等问题而造成交通拥堵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施工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因施工引起的交通拥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有关规定
占道施工项目建设必须以“科学组织、规范管理、以人为本、方便群众”为目标,规范各责任主体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建质〔2020〕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图集(V2.0版)的通知》、《印发关于增城区建设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住建〔2020〕86号)、《广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 个 100%”管理标准图集(V2.0 版)》等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创建规范文明、和谐有序的施工环境。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占道施工项目报建的前期审查工作,保障依法依规建设,同时要强化项目文明施工监管,确保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对于未报先建的工程项目,一经发现,将报请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在招标环节作好引导督促工作
占道施工的项目,在项目招标及订立施工合同时,各业主单位须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须按工期计划或工程进度制定合理的围蔽时间及区段,做到施工一段围蔽一段,施工完成围蔽拆除到位,减少因围蔽施工造成交通拥挤现象。要求施工单位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再进行围蔽施工,对围蔽后不能施工的围蔽尽早拆除。
三、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力度
对市政工程的占道施工项目,各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完善占道审批手续,未办理占道施工手续的,不得随便占道施工;二是要求有关单位必须预先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含围蔽和交通疏导等),明确围蔽时间和区段,并加强施工管理,认真做好工序衔接,组织好人机材投入,确保紧凑施工;三是对施工重点和交通繁忙路段,要安排协管员进行交通疏导;四是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或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而造成扰民的行为。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力的工地,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利用省级动态扣分、记入不良行为等行业管理手段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采取经济处罚手段,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围蔽管理。
四、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在占道施工安全工作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抓好占道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当作当前紧要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特别要针对密闭空间、深基坑、地下管网、机械吊装、道路安全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分步骤,分阶段,突出重点,拉网式排查,边排查边整治,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确保占道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明确监管责任,确保落实到位
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省、市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工作。各镇街牵头负责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临时性建筑以及“三旧”改造、城市连片拆除及拆除工程的监管。
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占道施工、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对上级部门通报的问题应抓好督促落实,对未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进行严管重罚。
特此通知。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
(联系人:方超,联系电话:82759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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