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增城区关于设立中小学校安全校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区领导的工作要求,为切实提升学生安全素质,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设立“安全校长”,我办制定了《增城区关于设立中小学校安全校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迳向区安委办反映。
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增城区关于设立中小学校安全校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和规范校园安全教育宣传行为,切实提升学生安全素质,按照区领导的指示,在全区中小学校设立“安全校长”,全面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安全校园树良风,安全教育伴我心”为主题,以提高全区学生安全素质为目标,在各中小学校选任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安全校长”,组建一支全区性的安全教育队伍,主导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形成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氛围,全面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安全校长”建设领导工作,区成立增城区“安全校长”领导小组,由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任组长,区安监局、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增城供电局、各镇街主要领导任组员,各单位委派业务科室具体负责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监局、区教育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前期工作筹划,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组织方案实施,监督“安全校长”有效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职责分工
(一)区安监局
1、协调沟通。协调沟通有关工作事宜,牵头制定“安全校长”实施方案,并组织推进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2、组织业务培训。联合有关部门组建安全教育宣传队伍,以“安全校长”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队伍安全业务知识水平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综合监督管理。加强“安全校长”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安全校长”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
(二)区教育局
1、组建“安全校长”队伍。负责在各中小学校选任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安全校长”,组建成立“安全校长”队伍,制定“安全校长”培训计划,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机制。
2、组织培训考核。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以“安全校长”队伍为重点培训对象的安全教育业务知识培训与考核,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工作技能,确保队伍基本掌握常见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相关知识。
3、加强安全管理及宣传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等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环境安全。开展安全教育宣讲活动,向学生、家长大力宣传安全文化知识,推动学生安全素质稳步提升。
(三)区公安分局
1、开展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通过采取消防安全知识集中培训、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观摩消防站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业务培训,从而使“安全校长”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学校教职工、学生熟悉消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提高全区师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培训,通过张贴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海报、组织播放交通安全视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集中培训教育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2、强化校园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监督指导检查学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校园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消防器材设施配备、内部装修材料、化学品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储存等情况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一整改,指导“安全校长”队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完善消防安全检查长效工作机制。
协调有关单位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设施;根据学校周边环境和实际需求设立交通护校岗,特别是在学校上下学时间、节前节后等人流高峰期要安排专人做好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疏堵保畅工作,确保学生安全、顺畅通过马路;配合区教育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校车车况与上路情况督查,防止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四)区交通运输局
1、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指导“安全校长”队伍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学生交通运输安全知识。
2、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无证机动车维修店铺及客车、货车非法营运行为,配合区教育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3、按职能范围完善对所管辖公路涉及的学校门前路段提示交通标志设施。在学校上下学期间,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工作,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区卫计局
1、组织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及疾病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对“安全校长”队伍进行卫生安全知识讲解培训和常见疾病防治、心理健康业务工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2、指导学校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学生健康检测和常见病防治,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工作预案、报告流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组织对事件进行调查和控制。
3、定期检查并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宿舍卫生、体育卫生和劳动卫生的管理职责。
(六)区城市管理局
1、开展城乡燃气安全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宣传并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安全校长”队伍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燃气安全知识。
2、严厉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定期巡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新增违法建设及乱建乱堆行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文明。
3、联合相关部门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无牌无证的流动摊贩售卖行为,杜绝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小摊小贩售卖行为。
(七)区食药监局
1、指导学校建立校园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学校制定预防食物中毒和过期药品处理机制。加强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校长”队伍、学校师生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加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校医室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中小学校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安全关,保障食堂食材安全达标,依职责对校园周边有固定店铺的食品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八)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1、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与生活工作相关的特种设备的使用与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师生对特种设备的认识和防范自救能力。
2、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定期检查学校内特种设备检验、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对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
(九)增城供电局
1、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培训。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日常用电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加强“安全校长”用电安全业务培训教育。通过张贴校园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海报、开展校园用电安全宣传讲座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学校教职工宣传关于校园用电安全方面知识,提高师生、家长校园用电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及急救能力。
2、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用电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制定好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指导学校定期检查校内电器电气、电线电路等用电情况,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十)各镇政府、街道办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创新安全宣传模式,提高家长、学生安全教育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知识宣传氛围。
2、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配合安全校长工作机制方案的实施,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3、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巡查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对涉及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整改处理。
(十一)“安全校长”
1、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校长”是学生安全教育的传播者,肩负着提高市民安全素质的使命。要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加强校园安全宣传力度。
(1)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安全知识进校园”为主题,举办安全教育征文比赛、安全知识竞赛,建立安全宣传队、校园小交警,在不同的时段和不同的场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和系统性。
(2)建立本学校的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开展安全教育课程教师培训,指导班级老师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学生学习并掌握各种常见安全技能,提高学生突发事件的自救、逃生、紧急避险能力,增强学生各项安全素质。
(3)落实校园安全宣传阵地。在各中小学校设立固定的校园安全知识宣传专栏,有季节性校园安全宣传标语,有校园安全隐患警示标志,有班级安全宣传栏,通过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及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创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2、推进校园安全硬件建设。科学规划校园建筑设施布局,联合相关部门推进校园安全硬件建设工作,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符合要求。
(1)确保校舍建筑安全符合要求,无地质灾害隐患,无危房、危墙,有校门和围墙围蔽。
(2)根据校园周边环境安全要求,排查校门口临近公路有无交通警示标志、标线和标牌,周边池塘有无安全围栏和警示标识,校园周边有无危险物品仓库,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隐患情况,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3)确保校园设施设备安全符合要求,体育场所和活动器材无安全隐患,有符合规范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有校园报警点等物防设施。
3、推进校园安全软件建设。结合学校实际,修改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分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学校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构建学校安全管理科学体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交通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水电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制度、师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预防溺水管理制度等。
(2)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按照隐患程度分门别类建立台帐、跟踪整改、把握动态、定期排患。
(3)建立和完善校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治安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等。
四、实施步骤
“安全校长”的方案实施工作,由区安监局、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食药监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增城供电局、各镇街领导共同组织,并按以下程序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6年11月9日前)
由区安委办牵头,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联同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印发“安全校长”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安全校长”工作制度,初步组建学校安全教育宣传队伍体系,强化教育队伍建设。
(二)组建“安全校长”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
由区教育局负责在各中小学校选任一名校级领导担任“安全校长”,组建成一支“安全校长”队伍,于11月28日前收集各学校安全校长名单,并抄送至区安委办。通过现场宣讲、安全演练、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形式开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
(三)初期试行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31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的职责分工要求全面开展工作,按职责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完善修订各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对校园安全环境和周边环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学校安全教育队伍,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面开展学生安全知识教育。
(四)总结实施阶段(2017年2月起)
在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总结会议,全面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完善实施方案,不断改进和提高,确保工作有效实施,初步建立“安全校长”工作机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学校安全教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依照“安全校长”工作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并完善安全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规范化工作实施模式,进一步推动我区安全工作水平整体上升。
(二)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综合素质
结合各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经验及安全生产专业知识,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大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力度,走进社区、走进校园宣传推广安全教育知识文化,切实提高师生、家长等人民群众对于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认识,以“安全校长”机制建设为推手,进一步完善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推进学生掌握各种安全技能。
(三)加强沟通交流,推进安全教育工作稳步实施
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定期开展各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交流与探讨,形成整体统一、局部具体的具有模范典型特征的有效工作经验。总结交流得出的安全教育经验及有效措施,通过交流会议、互联网等方式强化宣传交流,加强社会大众的了解,提高安全教育质量,保证切实有效推动“安全校长”相关工作开展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