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2023年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有关部门(单位)、村(社区):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增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群众参与爱护河湖、保护河湖意识,广泛持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治水宣传的工作部署,及《广州市增城区河长办关于印发2023年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河办〔2023〕22号)要求,继续深入发动群众,进一步加强宣传深度、拓展宣传广度,发动更多群众加入治水工作,推动我镇河湖实现“长制久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优势;聚焦“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黑臭水体剿灭战成果;聚焦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推动全镇碧道建设,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效、有能”;严格对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及10道区总河长令的工作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我镇治水宣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公众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美好人居水环境氛围。
坚持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结合日常新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题宣传与日常宣传,对水环境治理中典型事迹及典型人物进行报道。
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新媒体、融媒体、宣传活动策划,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治水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不同社会主体的参与作用,适时向社会公布河涌治理成果,做好治水宣传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镇河湖“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推动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永续利用。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空间管控、水景观、水文化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公布我镇河涌治理情况、宣传报道水环境治理具体措施、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监督曝光治水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违法排污等污染水体的行为。准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全社会对治水工作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着力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治水、共建共治共享美好人居水环境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分工
水务办(河长组):1.负责统筹做好全镇治水宣传工作,制定本镇治水宣传工作计划,落实治水宣传专项经费,统筹协调本镇水环境整治新闻报道,及时向区河长办报送新闻线索。2.负责组织制作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河长制湖长制、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水资源保护、水景观、水文化。3.负责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4.负责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日常工作。按时报送河长制工作月报、治水新闻宣传台账;指定专人做好河长制工作信息一日一报工作,被采纳发布数原则上不少于50篇。5.负责运用党员认领河湖、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志愿者服务队伍等多种模式开展治水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重点强化利用“河涌众采”开展“万人巡河”活动。6.负责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积极开展与河长制湖长制主题相关的文化创作活动,原则上不少于2场。7.负责积极开展各类型的河长制湖长制培训工作,利用广州河长培训系统线上组织河长制湖长制培训,原则上不少于2场。
党建办(宣传组):1.负责配合水务办(河长组)统筹做好全镇治水新闻宣传工作,研判全镇治水宣传形势并指导拟定宣传口径。2.负责统筹全镇农村小广播等资源配合做好治水宣传工作,协调各级新闻媒体加强治水宣传报道。3.负责做好全镇涉水舆情监控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工作。4.负责结合工作职能,加大全镇河湖水域文明行为的宣传工作力度。5.根据各阶段宣传重点,积极开展治水进程系列报道;利用所辖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等资源配合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公益宣传工作。
新塘警务中心:围绕严厉打击水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水上走私、污染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等涉水违法犯罪案例开展普法宣传。
水务办:1.负责对污水管道、源头治理、生态修复、碧道建设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拍摄并保存河涌整治、重点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碧道建设等项目开展前、中、后等重要节点视频、图片资料,做好各类影像资料的保存工作。2.负责挖掘、提供治水工作、水文化亮点,整理形成治水宣传口径,发放各相关单位参阅执行,处理治水宣传应急事项。
发展中心:1.负责对市政雨、污水管网建设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拍摄并保存项目开展前、中、后等重要节点视频、照片资料,做好视频、照片保存工作。2.负责挖掘、提供治水亮点、素材。
环保中心: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污水偷排、直排的工业企业、餐饮以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防治、水质监测、涉水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事项的宣传报道工作。
新塘交管所:负责在管辖范围内公路、道路两旁、天桥、公交站亭、公交车身等位置提供公益宣传广告位。
农办:1.负责河涌流域内农业污染源头减量的宣传报道工作。2.负责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执法办:负责做好河湖水面及沿岸周边生活垃圾、岸上生活和建筑垃圾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外违法建设整治的宣传报道及公益宣传,并配合水务部门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的宣传报道及公益宣传。
新塘教育指导中心:1.负责指导全镇中小学校开展节水、爱水、护水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2.负责统筹开展学生小河长的招募、培训以及活动开展工作。3.负责利用学校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平台,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扩大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广度。
团委:1.负责加强护河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公众在“i志愿”平台注册护河志愿者和创建护河志愿组织,统一规范使用“i志愿”平台组织开展巡河护河等志愿活动。2.大力开展志愿巡河、亲水科普、水质监测体验活动,为治水建言献策。3.利用少工委平台等优势,配合做好河长制宣传工作。4.按照区河长办和团区委工作要求,完成我镇“河小青”考核任务。
村(社区):负责利用广播系统,编制、播放简洁易懂的河长制湖长制宣传语,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工作。
四、宣传方式
各部门(单位)根据上述工作分工,适时提供新闻素材和宣传材料,按照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新闻宣传与公益广告相结合的思路,广泛开展宣传。新闻媒体方面,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做好对外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融媒体力量,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以及抖音号、今日头条、学习强国等热门渠道做好对外宣传。公益渠道方面,以宣传栏、居民区、商业区、河湖沿岸、公交站亭、电视台、自媒体为公益广告主要载体,并探索在工地围挡、楼宇电梯等场所设置公益广告,让治水宣传深入人心。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城中村科普宣传、治水宣传进校园、“民间河长”、志愿者爱水节水护水等活动。
五、宣传内容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河长制湖长制及治水宣传工作,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治水的人民战争中来。结合我镇水务高质量发展、碧道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排水单元达标、合流渠箱改造、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散乱污”场所整治成效、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涉水违建治理、节水工作、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城乡供水改造等重要内容,宣传巩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和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重点宣传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推出基层河湖长专题报道,通过他们的工作细节、个人形象,以点带面,宣传全社会积极投入治水的氛围。
(一)继续利用各级党政媒介及官方网站进行正面宣传。继续利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增城日报、增城电视台、增城之窗、今日新塘等媒体全面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报道。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的重大活动素材应及时提供给水务办(河长组)。新闻报道或公众号推文全年应不少于30篇。
(二)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倡议书、宣传海报、宣传单张、宣传册、宣传牌、宣传屏幕进行正面宣传。不定期对河长公示牌进行查漏补缺,及时修复受损公示牌、更新公示牌内容。加大公交站亭公益广告投放数量。
(三)继续利用村、社区宣传栏和广播系统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河湖沿岸群众、商户、企业爱护河湖、保护河湖。
(四)继续开展各类河长制湖长制业务培训。组织镇、村级河长等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如有需要可协调区河长办邀请讲师团队支持。
(五)继续开展“万人巡河”活动。组织民间河长、认领河湖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等,积极开展巡河护水活动;强化利用“河涌众采”,广泛引导群众开展“万人巡河”活动。
(六)积极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入校园、入社区、入单位等系列活动。团委要组织团员青年及青年志愿者开展系列治水活动,宣传河长制湖长制。新塘教育指导中心要在学生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河长制湖长制、治水、护水等宣传活动,促使学生从小树立保护河湖意识、治水护水意识,从学校到家庭,以点带面,发动全社会参与治水护水。
(七)利用新媒体进行正面宣传,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增城河长”、“增城发布”、“增城日报”、“今日新塘”、“河涌众采”等搭建起群众互动、河长履职、治水效果展示的信息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增城河长”及“河涌众采”举报涉水污染源。
(八)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第一时间了解媒体和群众对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反应,时刻掌握舆论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出现负面舆情的涉水工程要积极整改,做好舆情应对。
(九)做好碧道建设宣传工作。结合碧道建设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学生、青少年游碧道、赏碧道,培养学生、青少年从小呵护河湖、维护人水和谐环境的好习惯。配合省发布广州河湖“亲水指数”工作,宣传我镇碧道建设工作成效。及时充分了解群众对我镇水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反映群众碧道使用意见和收集碧道亲水照片。
(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向社会普及海绵城市理念,让群众了解海绵城市建设的必要性,感受海绵城市带来的生态效益、品质提升、民生改善等益处,引导群众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支持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压实到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持足够的宣传强度和频度,确保全年治水宣传亮点不断、声势不减、持续发力,营造全民治水的舆论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周密制定治水宣传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治水宣传活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治水宣传落实到位。
(二)规范河长履职,强化河长履职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河湖〔2019〕267号),按时组织开展河长培训,引导镇、村级河长加强“内容履职、成效履职”,全面提升河长履职水平。
(三)积极推进“共筑清水梦”全民治水活动。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共筑清水梦”小程序的宣传和运用,组织引导公众、志愿者使用“共筑清水梦”微信小程序的“全民巡河”、“问题上报”模块,利用“河长课堂”提升志愿者治水意识和技能,并以“共筑清水梦”为主题开展全民治水宣传活动;各村(社区)要强化对“广州水务”、“广州治水”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治水投诉举报。
(四)挖掘典型,加强渲染治水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在做好常规新闻宣传以外,突破一味报道治水成绩、工作进展的宣传模式,充分挖掘具有新闻价值的典型案例、人物,充分发挥热点事件、人物的传播效应,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治水护水。同时引导媒体积极宣传治水好做法、好经验,挖掘治水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事迹。
(五)广泛发动,大力引导公众参与。按照全民发动、进村入户,充分发挥不同社会主体的参与作用,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热情,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治水科普宣传、治水宣传进校园等活动,不定期开展民间河长、护河志愿者巡河护水等活动,大力引导公众参与治水护水。推广使用“广东智慧河长”、“广州水务”、“共筑清水梦”、“增城河长”、“河涌众采”等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宣传手段发挥公众影响力,掀起“爱水护河”热潮。
(六)严密监测,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深入报道解决突出问题的实际行动和效果。及时监控网络舆情,如有突发情况,及时做好处置及舆情应对工作。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回应,加强正面引导。主动设置议题,因势利导,掌握新闻舆论工作主动权。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