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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塘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8-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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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新塘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新塘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5月份以来,全国较大事故环比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市、区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新塘镇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新府〔2018〕107号)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工贸行业高温季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确保全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隐患和潜在的重大风险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排查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此次高温季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7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工作要求和内容下发传达到各工矿商贸企业。

  三、排查整治范围

  此次高温季节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内各工矿商贸企业,深入查找我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工作不足和短板,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要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年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已经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强力整改,不予放过。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针对性方案,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抓紧抓好落实,对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进行全面的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符合以下高温天气工作时间的要求: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用人单位应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劳动者如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采取垫高头部、解开衣服、用毛巾或冰块敷头部、腋窝等必要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高温季节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对照整治内容,强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和震慑,要对执法成效进行具体量化统计,视情况联合执法,敢于较真碰硬,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现场执法,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有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