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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塘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11-1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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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新府〔2015〕112号

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3日

  新塘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秋冬“清剿”火患行动,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好冬春期间特别是圣诞、元旦、春节以及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增城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增消安通字〔2015〕17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 年全国“两会”结束为我镇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特别防护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下,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全镇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开展秋冬“清剿”火患行动,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以及重大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春期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冬春期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强

  副 组 长:袁成光、刘伙源

  成员单位:消安办、安监办、建设办、社会事务办、科教文体办、水利办、国土所、城管中队、出管中心、各供电所、各辖区工商所、新塘警署及其下辖各派出所。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设在镇政府西楼302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何伟潮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周燚、王剑锋同志担任。

  四、工作措施及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本部门和各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及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把握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 ”的原则,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防控各项工作。

  (二)认真细致排查隐患

  一是各成员单位和各类经营场所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监督责任,积极健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管理、自我整改”的监管体系,民政办、安监办、科教文体办、建设办、国土所等职能部门要积极对社会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危险品场所、城中村、“住改仓”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一般性消防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责令单位全部或者部分停产停业,或者采取其他限制措施;隐患消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使用。

  二是各成员单位要整合力量,加大排查力度。要全力配合新塘警署及其下辖各派出所开展秋冬“清剿”火患行动,每周组织不少于两次由安监办、各辖区派出所、建设办、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力量组织的摸排队伍,重点排查“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违法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和无牌无证“黑气站”等场所,在摸排过程中能当场责令改正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对一些重大的、突出火灾隐患要及时整理汇总。

  (三)注重火灾隐患整治

  1.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全镇各类经营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一是各辖区派出所联合各成员单位要实行集中用警、交叉用警对全镇各类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要以“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腕” 从严执法,对违规住人场所要用尽一切法律手段,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查处的依法查处,该拘留的依法拘留;二是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三是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四是对违反规定明火作业、使用明火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拘留;五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六是对整治难度大、涉及人数多的隐患单位或地区,上报镇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提请区消安办挂牌整治。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针对我镇存在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或安监办、各辖区派出所在执法中发现并函告的各类重大火灾隐患,特别要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或违章搭建、无牌无证“黑气站”、电线乱拉乱接或因老化和超负荷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全力整治。要做到一隐患一整治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完成进度。

  (四)强化火灾防控工作。

  深入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组织领导,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综治平台。结合实际情况对全镇“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住改宅”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火灾排查工作,做好登记造册的同时将排查信息逐一录入消防安全网格系统。按时按质地完成区消安委下达的录入总数。

  (五)全面覆盖宣传,着力营造浓厚氛围。

  针对冬春火灾发生特点,围绕“参与社区消防,建设平安家园”主题,通过“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每月9日的消防宣传日、“五进”活动开展消防常识讲座、灭火疏散演练、模拟火场逃生体验以及消防图片展示、消防安全文艺演出等多种宣传形式,让群众感觉到“消防安全就是我的身边事”,营造“我学习、我体验、我参与”的消防宣传氛围。冬防期间,全镇学校、人员密集场所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切实提升火灾易发场所及重点人员的消防意识。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投放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和防火逃生知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开展“在旅途中认识火灾”宣传活动,利用主要交通干道和户外显示屏播放反映火灾危害和逃生自救知识的视频和提示。要针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住人群早出晚归特点,开展消防错时宣传教育,推动消防宣传进城中村、进社区等活动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关注老、弱、病、残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状况,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能力。

  五、行动的步骤安排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成立冬春防控领导组织机构,召开有关冬季防火安全的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2月1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5年2月2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各成员单位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认真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向镇消安办上报冬春防控相关工作情况及工作图片。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冬季风干物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又是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在全国“两会”及重大节日期间,各成员单位要科学分析研判本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形势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扎扎实实做好冬季的各项消防工作。

  (二)落实责任和奖惩。各行业系统要组织开展一次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网格排查,镇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社会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和应急疏散演练,警署及各派出所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期间,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工作突出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及时反馈信息,加强情况掌握。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并于201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