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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塘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1-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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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新府〔2014〕169号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残工委的统一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广东省调查方案》和《增城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增府残工委〔2014〕2号)的要求和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新塘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调查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残联联系。

  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新塘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

  据国务院残工委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残工委发〔2014〕16号)的文件精神,广东省残工委将在2015年1-3月进行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按照增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增城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府残工委〔2014〕2号)和增城市专项调查工作动员会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搞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专项调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残联会同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计生办、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各派出所、卫生院以及村(居)负责人组成,镇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残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调查工作。

  村(居)相应成立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和小组办公室,负责当地的专项调查工作。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新塘镇户籍残疾人,以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时未持有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及需求等内容。

  调查表由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委托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设计。

  本次调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完成《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社区调查表》所有项目的调查任务。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一)准备阶段

  1.2014年9月:参加增城市残联举办的残疾人信息核查培训班(已完成)。

  2.2014年10月:完成专项调查核查工作(已完成)。

  3.2014年11-12月:组建新塘镇本级专项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和调查队,编排调查底册;制定新塘镇专项调查工作方案(已完成);参加市组织召开的专项调查工作动员会和专项调查工作队伍培训班,通过面授、试填调查表、入户试点调查等形式,让各人员熟悉工作流程,锻炼调查队伍,提高组织实施能力(已完成);召开镇专项调查工作动员会,布置调查的相关工作。

  (二)入户调查和质量核查阶段

  1.调查标准时间:2015年1月1日O:OO时。

  2.入户调查时间:2015年1月1日—31日。

  3.质量核查完成时间:各村(居)在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新塘镇本级在2015年2月5日前完成。

  4.主要工作内容:要提前做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核查工作,要控制好调查底册质量,特别要对已于今年10月份核查确认的持有残疾人证及非持证疑似残疾儿童的现场摸底率进行控制,确保在核查工作中已确认为调查对象的居住地或联系方式摸底率在95%以上;村(居)负责组织辖区内调查人员摸底、编制调查底册、预约调查时间,动员被调查人积极配合,如实申报,对不在辖区内居住的调查对象标明去向;登记后调查人员要通过自查、互查和议查,严格核查表内逻辑关系,最大限度地降低调查误差;镇残联负责调查底册的质量控制,加强对各村(居)的摸底情况进行督导和统筹协调,同时与增城市调查办加强沟通,及时了解调查信息动态,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上报资料阶段

  1.村(居)上报资料时间:2015年2月3日前。

  2.镇本级上报资料时间:2015年2月5日前。

  3.主要工作内容:入户调查和质量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全国事后质量抽查办法的要求,镇专项调查办组织对各村(居)上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统一集中上报数据和资料到市调查办。

  六、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此次专项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组建专项调查工作队伍,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此次专项调查工作列入2015年第一季度村(社区)的绩效考核。

  附件:新塘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附件

  新塘镇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机构成员名单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举锋(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曾成光(残联理事长)

  成 员:林 军(党政办主任)

  吴浩桓(社会事务办主任)

  钟梅芳(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欧阳丽青(计生办主任)

  钟振波(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主任)

  霍阳丹(财政所所长)

  杨志卫(沙埔医院院长)

  徐柱滔(新塘医院院长)

  吴江山(卫山派出所所长)

  刘钜辉(大敦派出所所长)

  张升尧(西宁派出所所长)

  张伟雄(白石派出所所长)

  黄露沾(沙村派出所所长)

  宋忠中(甘东派出所所长)

  区潮东(沙埔派出所所长)

  以及各村(居)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举锋(镇人大副主席)

  副主任:曾成光(残联理事长),赖亦开(负责人)

  成 员:金亮(残联专职委员)、吴仲城(残联专职委员)廖有兴(残联办事员),李晓玲(残联办事员)

  三、调查组

  队 长:曾成光(残联理事长)

  副 队 长:赖亦开

  调查员兼小组长:招惠娟(南安村)、谢郎华(南埔村)、陈耀强(新墩村)、徐浩泉(西洲村)、钟庆祥(东洲村)、黄焰葵(白江村)、伍就洪(群星村)、梁志洪(新何村)、湛棠(甘涌村)、钟伟光(东华村)、吕庆佳(坭紫村)、陈子荣(新街村)、渠广明(久裕村)、沈庆之(乌石村)、黄志光(黄沙头村)、刘启明(石下村)、黄雪英(瓜岭村)、卢浪球(大墩村)、朱盛连(田心村)、何燕琼(白石村)、邵汉新(上邵村)、刘炽航(塘美村)、刘伟洲(官湖村)、黄树坚(瑶田村)、刘少芬(东街居委)、陈炳钊(中街居委)、黄昭(西街居委)、伍泳康(西宁街居委)、罗燕君(卫山居委)、黎丽丝(汇美居委)、陈志航(渔村居委)、湛秀文(小迳居委)、王雪(新康居委)、卢宇斌(二局居委)、叶焕秋(新世界居委)、陈沛兰(翡翠绿洲居委)、黎俊文(顺欣居委)、吴联伟(巷口村)、吴正坚(上岭村)、吴灼伦(长巷村)、吴秀冰(官道村)、吴浩威(塘边村)、吴永强(岗尾村)、何炳强(三安村)、吴淑珍(上基村)、吴玉欣(沙埔居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