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塘镇开展“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新府〔2015〕3号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镇开展“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9日
新塘镇开展“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已全面进入冬季传统火灾多发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以及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结合我市《关于印发增城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消安通字〔2014〕25号)和《增城市开展“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增消安通字〔2014〕2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治,坚决遏制亡人火灾特别是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对我镇“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和调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对“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现有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落实各方面消防工作责任,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从而形成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彻底整治和消除我镇存在的突出火灾隐患问题,保持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三小”场所。“三小场所”包括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小档口: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
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
小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
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新塘镇“三小”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强
副 组 长:袁成光、刘伙源
成 员:各村(居)、辖区派出所、安监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西楼三楼),办公室主任由袁成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何伟潮、周燚、王剑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下设整治组7个,抽调各派出所分管领导、8名专(兼)职消防民警及安监办15名工作人员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开展整治工作,各属地村(居)积极配合,具体整治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四、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1.协调日常工作;2.收集资料、上报情况等;3.督促整治工作的开展,对不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包庇、隐瞒、纵容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上报监察、纪检部门处理。
(三)整治组:1.根据任务分工,对“三小”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和指导整改;2.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逐一向业主、企业负责人发出告知书,告知其按标准整改后方可继续生产、经营,并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发现违法行为由该组各部门成员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五、工作阶段及措施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查阶段(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各整治组对照《“三小”场所定义及消防安全整治标准》(附件2)、《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标准》(附件3),对该组负责地区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区域进行分类普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向业主、企业负责人发出相应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告知书》(附件4)、《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告知书》(附件5),督促“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与其签订《“三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书》或《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6)。同时,各整治组要收集相关资料、表格、资料等,实行一个场所(单位)一个档案进行收集整理。
(二)指导整治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
各整治小组要督促指导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按整治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改,对已符合标准的场所进行验收。对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责令其业主、企业负责人停止营业、停止生产,直至整改合格后才能继续营业、生产。整治过程中要突出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宣扬积极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和个人,对严重违法的场所进行曝光;组织对“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业主、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督促业主、企业对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三)强制整改阶段(2015年1月21日至2月10日)
整治小组要根据各类场所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强制整改存在问题。一是对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的屋主,确因工期等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按时整改合格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各整治工作组督促其继续落实整改。二是对拒不整改、故意拖延整改的“三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告知后仍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手续,或已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手续但未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其它生产性场所,整治组应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镇政府将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检,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市专项整治组移交的未达到整治标准的场所进行督促整改,直至达标后再报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整治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各整治小组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格标准,强化服务。在整治工作中,既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整治标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又要统筹兼顾,强化服务,主动为业主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服务到位,促进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严格执法,严明纪律。各整治小组要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治期间,整治小组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到期仍未达到整治标准的生产性场所,要以“铁的面孔、铁的心肠、铁的手腕”的态度,坚决进行查封,并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撤离场所内人员等强制措施;对拒绝整改、阻挠整治工作正常进行或妨碍工作人员正常执法的有关人员,公安机关对其行为要依法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多种形式,声势浩大的整治工作宣传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对在专项整治中表现好、动作快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坚决予以曝光,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
(五)深化成果,确保稳定。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各工作组要加强协调,讲究工作方法。本次整治以整改为主,强调落实社会单位责任。积极探索消防巡查等长效机制,形成有效的日常巡查、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和处罚机制,以进一步深化整治成果。
(六)上报数据,汇总分析。各整治组要于每周周四下午5时前将上周整治情况、查处案件、工作进度、相片、视频等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袁敏毅,联系电话:82792366,电子邮箱:xtzzb91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