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塘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增新府〔2016〕47号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新塘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增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工作的意义
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省情调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自然村落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是一笔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少自然村落中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必须进行全面抢救与保护。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进一步摸清基本情况,全面保存自然村落中的历史人文印记,抢救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文化工程,对挖掘与保护自然村落历史文化资源,在新农村建设中留住村貌、记住乡愁、延续历史文脉,提升我镇文化软实力,建设人文新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任务,经研究,成立新塘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强
副组长:袁 龙
成 员: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普查办”,设在科教文体办),办公室主任由黄炳雄同志担任,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做好资料搜查、填报与初审,按照统一要求和格式上报普查资料,撰写《调查》初稿,做好资料存档等。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各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四、普查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编纂《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广州增城分卷)》
在普查基础上,按统一规范与体例,整理新塘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资料,协助编纂《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广州增城分卷)》(简称”《调查》”)。
(三)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专档
建立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专档,完善各自然村落人文数据库,宣传推介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五、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2016年3月—4月)
召开全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业务培训。由于普查对象以自然村为单位,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因此各村和有关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落实各自然村普查工作人员,建立普查队伍,专人跟踪落实、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和有关社区统筹各自然村普查工作人员对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进行摸查,搜集资料。
(二)全面推进工作(2016年5月—11月30日)
2016年11月,各村和有关社区统筹各自然村完成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资料收集、填报、审核、《调查》条目初稿编写并统一上报。
(三)普查工作总结和审查验收(2016年12月—2017年2月)
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自然村的普查资料进行审查验收,完成普查资料存档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组建队伍。各村和有关社区要切实落实各自然村普查工作人员,建立普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地情专家作用,广泛发动挂村(居)部门、各村(居)大学生村官、中小学教师、熟悉情况的村民和热心人士、志愿者参与普查工作。
(二)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各村(居)、镇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开展普查工作,做到客观全面、认真审核,不少报、不虚报、不假报;在《调查》编写中做到严谨规范,实事求是,严格把关。
(三)加强沟通,按时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按时按要求报送资料,相关文件可在镇科教文体办领取,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式两份,加盖村(居)公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82779592@163.com。
(四)强化督查,纳入考核。对普查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将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促进普查工作全面推进完成。
七、普查实施费用
根据《增城区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镇普查工作和《调查》编写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