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新塘镇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12-07 来源: 本网
【字号: 分享

增新府〔2016〕158号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新塘镇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日

新塘镇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工作方案

  近年来,增城区艾滋病疫情呈快速上升趋势,报告病例数年均增长达50%以上,尤其是新塘镇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较多,约有130人,占全区病例数将近一半,疫情形势相当严峻,属于二类流行镇。为更好地应对艾滋病挑战,落实《广州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和《增城市第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五年工作规划(2014-2018)》确定的目标和要求,从2016年起在新塘镇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工作,通过宣传教育、监测检测、行为干预等手段,为艾滋病病人提供医疗服务和关怀,有效控制重点地区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逐步建立以农村和城镇街道为基础的艾滋病防治网络,结合新塘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目标

  从2016年起,利用3-5年时间,通过开展示范点工作,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机制,阻止艾滋病进一步传播。

  二、具体目标

  1.在示范点内1-2类重点人群中建立监测点,适时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2.提高健康教育水平,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城镇居民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80%以上,高危行为人群和青少年达到90%以上。

  3.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

  4.接受综合干预服务后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降低到4%以下,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活产数以下。

  5.当年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规范化随访管理的比例,以及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固定性伴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5%以上。

  7.建立性病诊疗服务网络,提供可及、规范的性病诊疗服务。

  8.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艾滋病防治协作机制,逐步提高社会组织工作能力。

  9.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社区预防控制艾滋病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落实防治措施。

  10.探索解决至少1个防治工作难题,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有效防治模式。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塘镇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袁成光

  副组长:李焕柯

  成 员:人口和计划生育办、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宣传办、妇联、团委、工会、科教文体办、农村发展与管理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城乡建设与管理办、综治维稳信访办、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管理办、新塘医院、沙埔医院、教学指导中心、辖区各工商所、各派出所、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李焕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钟振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示范点管理、协调、培训、指导、检查、经验交流等具体工作,每年组织1-2次督导考核。

  2.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措施,投入专项经费,加强防治机构和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防治工作的主要问题。

  4.明确示范点相关部门及机构的工作职责,与相关部门及机构签订艾滋病防治责任书,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基线调查(责任单位:计生办、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通过基线调查收集掌握示范点情况,为确定重点人群主要危险因素、发现和利用现有资源、预测工作中存在的障碍和找出解决办法,制定本示范点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基线调查的内容包括:示范点总人口数、人群构成和年龄结构、经济状况和人口流动情况、医疗服务状况和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能力的情况、艾滋病疫情概况及特点、流行危险因素分析、目前防控成效以及下一步疫情预测等。

  (二)加强能力建设(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1.完善示范点初筛实验室建设,对示范点HIV感染进行初筛检测;初筛实验室配备掌握相应技能的专职人员。

  2.建立一支有较强能力的防治队伍。通过逐级培训等方式,提高管理、监测、咨询检测、治疗和关怀、母婴阻断、行为干预和健康教育等的技能。

  (三)开展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按照国家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咨询检测方案的要求,设立咨询点,培训咨询员,建立规范化咨询工作管理制度,优化检测程序,缩短结果通知时间。鼓励群众进行咨询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感染者和病人。

  1.新塘镇中心卫生院要建立规范的咨询检测门诊,并按国家规范提供艾滋病、梅毒、结核病咨询检测及转介服务。

  2.示范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主动提供HIV检测咨询(PITC)服务。医疗机构将艾滋病和梅毒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测、住院病人和重点科室就诊者常规检测,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

  3.建立示范点艾滋病监测网络,开展对吸毒者、暗娼、男男性接触者等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定期的血清学、行为学监测,结合哨点监测工作开展主动监测。

  4.为感染者和病人和配偶或固定性伴定期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及时告知检测结果。

  5.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肺结核筛查服务。

  (四)加强病例的追踪随访和治疗管理(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监测方案,动态掌握本地疫情,对辖区内感染者和病人建立档案,对发病和死亡资料作详细记录,并加强感染者和病人的追踪随访和治疗管理工作。

  1.追踪随访。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追踪核实和流调工作;定期进行随访,提供咨询、行为干预支持、CD4检测;探索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履行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结果告知义务的有效方式。

  2.治疗管理。建立完善的病人信息管理系统,为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转介服务。病人治疗采取居家治疗、督导服药为主的模式,社区医务人员和督导服药人员定期到艾滋病病人家中随访,了解发病情况,遇疑难病症及时汇报。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对发现感染结核病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治疗转介服务。

  (五)开展关怀救助

  要按照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关怀救助行动:

  1.对生活困难的病人提供相应救助和关怀帮助。(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办)

  2.采取收养、寄养等多种方式,使艾滋病孤儿得到生活救助和免费完成义务教育。(责任部门:科教文体办、教学指导中心)

  3.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和患者家属、子女,分别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农村地区参照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的方式,进行定期救助。支持、引导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责任部门:农村发展与管理办)

  (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要针对辖区内不同人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妇女、学生、青少年及高危和脆弱等人群的健康教育。

  1.对普通人群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单张,举办宣传活动,设置宣传栏或标语,组织辖区内干部职工及群众开展健康讲座等,同时结合日常服务工作,开展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牵头单位:计生办,配合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宣传办、各村(居))

  2.对14-49岁妇女开展“面对面”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妇联)

  3.对学生、青少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由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支持,教育部门负责校内青年学生的宣传,开设健康教育课;初中及以上学校按照规定将艾滋病综合防治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课程或开展综合防治教育。村(居)、妇联及共青团负责对校外14岁以上青少年进行艾滋病健康教育(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科教文体办、妇联、团委、教学指导中心、各村(居))

  4.对流动人口开展宣传教育。由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支持,出租屋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出租屋流动人员开展宣传;人社、农业部门利用职业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形式对劳务输出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建设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员进行艾滋病宣传工作;工会、经济等部门负责对企业流动人员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新塘医院、沙埔医院、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乡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工会、企业管理与经济服务办)

  5.对娱乐场所业务开展宣传。由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支持,工商、文体旅游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业主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新塘医院、沙埔医院、科教文体办、辖区各工商所)

  6.对感染者、病人和家庭成员,以及一些需关注的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由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及志愿者组织开展,各村(居)委会积极予以配合。(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妇联、团委)

  (七)落实干预措施

  1.吸毒人群干预。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场所内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对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开展相关实验室检测,为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开展抗病毒治疗转介服务。(责任单位:综治维稳信访办、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2.阻断经性传播。公安部门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支持和协助工商、卫计等部门在娱乐场所放置安全套、张贴宣传画,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针对高危人群、感染者及其配偶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建立性病诊疗网络,提供规范的性病诊疗和转介服务。通过同伴教育、外展等多种方式在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中开展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测咨询、生殖健康等综合干预。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安全套,鼓励单阳家庭使用安全套。(责任单位: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新塘医院、沙埔医院、辖区各派出所)

  3.阻断母婴传播。按照自愿咨询和检测的原则,对重点人群开展婚前和孕产期艾滋病病毒检测,检测阳性者及时采取母婴阻断干预措施。(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4.杜绝医源性感染。要加强所有可能造成医源性感染的环节的管理,建立预防医源性感染制度,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八)创新管理模式,动员社会组织参与

  发挥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特殊社会群体、工作方式灵活的独特优势,将社会组织开展高危人群动员检测、干预服务,感染者和病人心理支持及关怀救助等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镇政府购买目录,逐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卫计、医疗机构等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提高其能力。(责任单位:团委、妇联、工会、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新塘医院、沙埔医院)

  (九)探索新策略,解决防治工作难题

  按照国家示范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疫情特点,积极探索解决防治工作中的瓶颈和难题,总结新的防治策略、模式,并至少探索解决1个难题,如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老年人、男性同性性行为者、流动暗娼等艾滋病感染疫情上升较快人群和吸食新型毒品者等危险因素较高人群的有效干预模式,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质量的模式和措施,统筹艾滋病、性病、丙肝综合防治等,形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有效防治模式。(责任单位:新塘医院、沙埔医院、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

  五、督导与考核评价

  对艾滋病防治示范点工作的督导与考核采取日常督导及镇检查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日常督导:示范点工作采用报表报告制度,相关部门、村(居)及单位要设置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至镇计生办),负责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及活动,每半年自查一次,并将自查总结报至镇计生办(联系电话:82777357,邮箱:s82777152@163.com)。

  2.镇检查督导:按照区防艾办工作部署,每年进行1-2次检查,由镇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关部门、村(居)及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和效果作出评价。

  附件:新塘镇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工作联络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