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新塘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增新府〔2017〕71号
镇属有关部门、各村(居):
现将《2017年新塘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9日
2017年新塘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含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2017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穗政法综〔2017〕42 号)、《2017年增城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增综治办〔2017〕6号)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制定 2017 年新塘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建设“平安学校”为抓手,切实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全面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认真组织实施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学生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实现学生溺水事故逐年下降的目标,完善学生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意识,构建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动机制。
1.综治办统筹协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积极做好牵头工作,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2.科教文体办负责加强对辖区游泳场馆和涉水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场所加强安全管理,按照规定配足持证救生员,完善安全护栏、警示标志等,配合做好以学生为重点的游泳技能培训,使更多学生掌握游泳生存技能。
3.应急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做好隐患点防溺水警示标识设置和防溺水应急救援物资配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预防自然灾害特别是对防暴雨、台风、强对流天气的知识宣传和预报,完善相关预案,有序开展相关预案演练,及时掌握溺水事件信息和组织力量有效处置。
4.水务办负责在辖区山塘水库、堤围、拦河坝设立和完善警示标志,加强对危险河段和水域的排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完善相关警示标志。组织人力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并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中小学生、儿童进行制止和教育,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5.新塘镇交通运输分局负责加强对渡口的管理,要求渡船配备必备救生设施,完善渡口安全指引,加强对渡工的安全培训。利用公交车载体系统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6.新塘教学指导中心组织推进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对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组织各学校排查涉水隐患点。
7.建设办负责排查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治,防止发生因工地积水造成的溺水事件,暂时不能消除的要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栏。
8.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全面排查我区外来人员留守儿童、“候鸟”儿童情况,并登记造册。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来穗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醒各来穗人员家长加强对子女的监管,注意防范发生小孩溺水安全事故。
9.新塘警务中心及各派出所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组织警力在重点时段和重点河段、水域进行巡防,加大巡逻力度,协助教育、宣传等部门做好防溺水事件的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10.宣传办组织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列入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媒体播放学生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公益宣传片,营造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浓厚宣传氛围。
11.学校(含幼儿园)要对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校园内水域和游泳池的防控管理。不断丰富教育手段和内容,增强教育实效性。对上、放学途中经过水塘或河道、家长下班时间较迟、家长周六周日需要上班等类型的学生进行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并分门别类与家长共同落实教育和监管措施。确保《致家长一封信》发给每位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并回收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确认的回执。以班级为单位对每个家访对象做好家访记录,建立家访档案,对在外地的学生家长采用电话、短信、 QQ、微信等方式进行家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所在村(居),加强对有安全隐患水域的防控管理。成立预防暑期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小组, 进一步落实好假期值班,实行“零报告、一周一报送”制度;若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立即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程序报告,并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12.各村(居)要全面排查属地内所有水域情况,如实报综治办、水务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水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完善相关警示标志,开展村(居)三防人员、群防志愿队伍溺水抢救技能培训。要加强对属地内重点水域巡查,巡查时间为每天早上7时至9时,下午13时至19时,要建立巡查台帐,发现野泳人员要立即劝离,未成年人要带返村委,通知家长到场并宣传教育。特别是涉及山塘、水库、东江沿岸的重点村居大敦、甘,靠近河道江边有安全隐患水域的重点村居大墩,甘涌,泥紫,西洲,长巷,南安,新墩,瓜岭,新何,上基,田心等,要严格管控,防止发生溺水事件。
四、时间安排
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细化方案(5月15日前)。
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开展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认识,研究部署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深化落实(5月1日至8月31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整改。并根据《增城区校园周边及学生上学、放学路段涉水安全隐患表》和《增城区涉水安全隐患表》反映存在的问题,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针对所排查出的涉水隐患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全覆盖,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尽力避免学生发生溺水事故。
第三阶段:巩固总结、完善制度(9月1日—10月31日)。
对开展预防溺水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针对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完善有关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长效管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采取措施,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细、 做实,确保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同时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制度固定下来,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二)加强保障工作。各部门要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保障,安排预防学生溺水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宣传教育、在河道安装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普及学生游泳技能等。
(三)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报送,切实推进预防溺水工作的顺利开展。于每月29日前将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等情况报送镇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