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增文罚字〔2019〕第02号
案件名称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
当事人
赖律理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2019年5月8日下午,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对赖某的arp联盟网站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查。经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查实当事人经营的arp联盟网站(arpun.com)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提供游戏软件下载服务,经责令改正后,当事人下架了网站上游戏下载服务,停止了网络文化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网站截图等证据证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并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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