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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绿盟网络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

2019-06-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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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增文罚字〔2019〕第03

案件名称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

当事人

广州绿盟网络有限公司

经营者

陈林材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2019530日下午,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广州绿盟网络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查。经现场勘查,该网站内有提供游戏软件下载服务,但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举报信息页面存在有低俗信息。因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开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通知当事人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一事接受调查询问。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责令改正通知书》、《调查询问通知书》、《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网站截图等证据证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并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1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