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4日16时20分,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我队”)执法人员持证进入广州市增城闲乐有约网吧检查,向该网吧前台工作人员表明身份后开始检查。检查中发现005号机和052号机的实际上网消费者(黎舞、刘玉松)与网吧前台登记的(张前、钟浩成)不相符。执法人员对005号机上网消费者黎舞、052号机上网消费者刘玉松、网吧收营员邱坤锐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并记录,并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拍照、录像,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并开具《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到我队接受调查处理。
7月5日,广州市增城闲乐有约网吧负责人林涌鹏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增城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调查,林涌鹏承认违法事实,但表示对事情的具体经过不是很清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执法人员提取了7月4日广州市增城闲乐有约网吧的监控录像,将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监控截图,林涌鹏于7月19日对监控录像关键截图证据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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