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5日,我局收到区公安分局8月30日发来的《关于通报正大网吧违规经营处理情况的函》,来函告知:2018年8月23日晚上,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在对位于我区新塘镇东坑北横路102、104号的广州市增城正大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9名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有5名是未成年人。区公安分局认定该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情节严重,建议我局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吊销广州市增城正大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以上事实有公安机关移送的随函移交了6份笔录纸质材料(正大网吧股东、5名未成年人上网消费者的询问笔录各1份)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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