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3〕17号
案件名称
广州群嘉商贸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案
当事人
广州群嘉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远群
主要违法事实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广州群嘉商贸有限公司在某音平台上存在有某图书出版物的销售记录,未能出示该图书出版物近两年的发行进销货清单。经查明:广州群嘉商贸有限公司未能提供近两年出版物的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财务票据或者清单、票据未按规定载明有关内容。
行政处罚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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