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3〕05号
案件名称
一零柒元素酒吧(广州)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案
当事人
一零柒元素酒吧(广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志祥
主要违法事实
经调查核实:一零柒元素酒吧(广州)有限公司为了提高酒吧知名度、销售酒水,接受赞助,邀请“网红”王某某在其经营场所的大厅内进行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在2023年5月17日0时01分至0时24分期间,王某某在现场演唱了3首歌曲,该场演出活动未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未使用专门演出器材、无售票、无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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