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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星仕力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案

2023-05-1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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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3〕04号

案件名称

广州增城星仕力体育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案

当事人

广州增城星仕力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贾涛杰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广州增城星仕力体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游泳项目,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直至2023年4月18日被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停止,期间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该公司在此之前及经营期间以交定金优惠办游泳卡的方式收取定金和会员费,现收取的定金和会员费已全部退还,暂未发现有其它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零五条以及《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责令关闭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