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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盛彩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案

2023-05-16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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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增文综罚字〔2023〕03号

案件名称

广州市东盛彩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案

当事人

广州市东盛彩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加强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3年4月10日,广州市东盛彩印有限公司未经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接受他人委托,印刷了境外出版物《包装前沿》共500册,4月12日完成印刷,尚未交付时被执法人员查获。后因无法补办手续,该公司将500册杂志销毁,期间尚未有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的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并处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