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增文综当罚字〔2021〕122201号
案件名称
广州市图超印刷有限公司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承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案
当事人
广州市图超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爱超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2月22日下午,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太平洋工业区113号(厂房A2)五楼自编A区的广州市图超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经查实,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承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行政处罚的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
收到当场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执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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