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2021年8月24日,经区政府同意,我区正式成立增城区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下称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审议和协调本区有关重大文物保护事项。委员会主任由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文化副区长兼任,秘书长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兼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府办及区属各职能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
一、成立的背景
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文物是历史赋予我们的文化使命。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愈加重视,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被先后纳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政治监察重点内容,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然而当前,随着城市发展步伐不断加快,不少重大建设项目纷纷落地增城,增城成为投资热土的同时,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对文物工作来说,坚守阵地难,守住底线更难。但是我们必须守住阵地和底线,只有守住,我们才能谋求更好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上级要求,不断加强全区文物安全管理,设立区级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区级文物保护工作机制,为全区文物保护民主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平台,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成立的意义
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物保护文件精神,从法定程序上规范全区重大文物保护事项的审批手续,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重要举措。
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可以深化部门联系与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文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构建起“党政领导、文物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
委员会的正式成立,将从组织上、机制上为增城区的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保障,对于推进全区文物保护全面融入城市建设发展、现代生活,努力实现文物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未来,我们将依托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着眼全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精准的工作定位,为我区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