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会议暨救生员岗前培训
提高游泳场所业务水平 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为加强我区游泳(漂流)场所夏季安全开放,不断提高游泳场所管理人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游泳(漂流)场所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日前,区文体旅游局在增城体育馆游泳场举行2018年全区游泳(漂流)场所安全开放工作会议暨救生员岗前培训会。来自全区各游泳场所(含漂流)负责人和持证救生员近200人参加。
此次培训是根据广州市体育局统一部署,结合增城游泳(漂流)场所的实际进行的,主要包括理论和实操两部分。会议通报了2017年场所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部署2018年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并与各大游泳场所(含漂流)签订2018年《安全开放责任书》。在培训环节,由业内资深救生专家授课,系统讲解游泳场馆安全教育、救生员职责、职业道德、游泳技术理论以及救生员心肺复苏、陆上解脱技术、水质监测等知识和技能。同时,对学员进行了陆上和水上实操演练和考核。重点培训了游泳救生员踩水、反蛙泳、侧泳、抬头爬泳、潜泳等基本的游泳技术,考核救生员的观察与判断、间接赴救、直接赴救以及心肺复苏等现场急救水平。通过现场的理论讲解、实践操作等方式,培训现场纠正一些不规范的技术操作动作,有效规范和提升了参训人员的救生救援水平。
区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场所负责人必须在开放前带队对本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合理,是否按要求配备持证救生员,救生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马上落实整改,安全不符合开放条件的一律不能对外开放,符合条件后才能开放。同时,要做好救生人员岗前培训、救生应急预案和组织救生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监控设备和广播设施,并为进入场所的泳(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确保泳(游)客安全。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到无证经营游泳场所游泳健身,因为此类场所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市民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