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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01-30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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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31日,增城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展开巡察。2023年7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既是政治责任、更是政治纪律,明确提出要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来抓,以整改为契机,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事务性工作,从根本上形成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问题整改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研究推进。在逐条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121条整改措施,形成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全部列入清单管理,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四明确,整改一件销号一件。

  三是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提醒。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巡察整改工作督办机制,坚持每周调度,每月推进,全面分析评估整改工作进度及遇到的重点、难点、棘手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之间、部门负责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形成整改合力。坚持以“见人、见事、见效”为标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共修订完善25个相关文件、制度,形成了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良性循环。2023年8月3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领导干部主动认领问题,认真检视个人党性修养存在的差距,深刻进行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触及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取得进展。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与成效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全面系统学习。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做到培训全覆盖。制定年度“业务大学习 能力大提升”培训方案,组织培训12场,举办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2期,覆盖全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400多人。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结合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4次,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研讨。

  二是结合实际谋划。召开全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2023年重点工作,印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结合主责主业,制定59项工作措施,并形成落实清单,持续推进年度重点工作。2023年8月25日,局党组会议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2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专门学习,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形成《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3份文件,提请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执行。

  三是知行合一运用。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重点课题调研方案》,结合我区退役军人重点工作,确定4个重点课题,成立4个专项调研小组开展具体调研。通过深入调研,结合巡察整改,党建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优抚优待工作进一步精准完善,接收安置和就业帮扶工作有力推进。

  2.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未完全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抓好查漏补缺,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推动第一议题和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学习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及时传达学习。

  一是抓好跟踪落实。制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统计表,对每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的学习内容和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并结合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形成每次学习都有贯彻落实措施的闭环,确保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执行率100%。

  二是全面跟进学习。局党组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的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7次全体会议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南部战区海军、东部战区机关、西部战区空军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我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跟进学习《关于新时代维护国家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做法和经验,切实维护退役军人权益。

  三是强化工作规范。制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方案,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指定专人负责,安排专人专本、全面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

  3.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印发《2023年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安排、学习要求等,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截至2023年12月14日共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

  二是规范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实践要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学习内容安排符合要求,做到学习主题明确,学习记录清晰,学习气氛浓厚,学习讨论深刻,学习效果明显。

  三是切实发挥领学带学作用。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带头组织学习活动,领学重点内容,带头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并做好考勤及音像资料记录。

  4.针对省双拥模范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认真分析上一届双拥模范城创建不力原因,以第十二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为契机,高规格、严要求,积极推动全区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强双拥组织体系。建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双拥办主任的双拥工作领导组织架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区直部门密切协作、军地双方积极配合的双拥工作格局;制定《增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增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增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等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将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内容,分解到每个小组成员单位,并签订责任书、建立增城区双拥工作联系群,让双拥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二是成立局双拥模范城创建迎检专班。在全市率先高质量完成163项考核指标系统录入任务,编印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材料1套40本。

  三是大力营造双拥氛围。积极推进“一区一品牌、一街一特色”建设,成功搭建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品牌“荔军创业”,建成双拥主题地标、双拥文化教育基地和双拥碧道,推动基层8个镇(街)建成7个双拥主题公园、1条双拥文化长廊。编印《增城双拥》简报7期,双拥活动信息稿件被中国双拥网报道10篇,被《中国双拥》杂志采用6篇。  

  5.针对信访矛盾化解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对标任务,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完善制度,落实整改任务,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制定《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网上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台账管理。建立定期研究分析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机制,局党组会每季度至少1次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信访工作形势,分析重点个案。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信访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上级工作要求,详细讲解信访业务系统操作和信访件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三是全面梳理信访情况,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

  6.针对推进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推进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跟踪督导基层服务站工作开展及服务质量情况,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不达标情况。排查收集各镇(街)辖内硬件设施不达标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情况,逐步完善硬件建设。经排查,共有5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只有牌匾,无任何阵地氛围,已全部列入专项整治。截至2023年12月14日,已完成32个站的政治文化上墙整治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更新要求。印发《关于规范建全退役军人“一人一档”的通知》,要求镇(街)、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内所有退役军人信息进行核对,完善更新“一人一档”台账,并建立动态更新、规范管理、定期自查自纠的长效机制。已收齐13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一人一档”自查情况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党组成员和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指定意识形态工作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做到明责履责尽责。局党组会议每半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加强分析研判。

  二是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第一议题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理论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重点信息被国家级采用5篇,省级采用6篇。

  8.针对创业扶持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创业。

  一是加大退役军人创业(乡村振兴)孵化基地宣传。归集国家、省、市创业补贴政策10条,印制宣传小册500册,编制退役军人创业(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优待措施推文挂网,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宣活动,让退役军人全面了解退役军人创业(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作用,成功孵化2间军创企业。2023年12月8日,组织32名从事农业的退役军人到孵化基地研学,现场了解园区孵化功能。

  二是充分发挥“荔军创业”平台功能作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9场,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开设“荔军优品”直播带货功能,为农业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产品销售、直播带货公益服务,拓宽产品销售渠道,举办退役军人助农兴农讲座2场,退役军人农产品展4场。

  三是加强创业指导。充分发挥25名专业导师的创业指导作用,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心理调适等提供咨询,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为退役军人进行答题解疑,引导他们定好位、强信心、瞄方向、谋发展,成功帮助4名退役军人创业。

  9.针对就业引导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区人社局、各镇(街)、企事业单位联动,加强就业引导,提升部门整体效能,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就业帮扶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和开展未就业退役军人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建立三个就业创业工作群、三本就业创业动态台账、三级就业创业帮扶体系,实时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动态,每季度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台账。

  二是全面摸查退役军人就业意向。开展增城区2023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现状和需求调查,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情况进行摸底,根据镇(街)提供的10955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状态与需求情况显示,有9768名退役军人表示没有就业需求,占89%;有1187名退役军人表示有就业需求,占11%,且对期望就业的岗位呈现多元化的需求和选择。

  三是着力提高就业帮扶成功率。实地走访社会培训机构,与区人社局就业中心、退役军人、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利好政策、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及企业用工需求等,联动企业开展线下招聘会7场,提供岗位327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退役军人29人。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线上常态化招聘活动,线上平台通过审核入驻企业418家、提供岗位584个,实际跟踪注册退役军人1280位,成功帮助就业996人,占77.8%。

  10.针对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即退即训、覆盖全员”的要求,及时开展退役军人培训,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组织2023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教育培训工作,切实为退役士兵“量身定制”培训方案及课程设计,帮助退役士兵做好角色转换和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参训率100%。

  二是组织增城区2023年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授课,其中线下适应性培训为期5天(2023年10月27日至31日),培训内容涵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与常用法律法规、求职应聘技能与商务礼仪指导提升实训、职业心理适应能力专题讲座、短视频的运营模式和策略等,线上培训为期10天,累计314名退役军人参加,参训率100%。2023年10月30日,组织退役士兵前往珠江钢琴集团、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参观,让退役军人了解企业发展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退役军人顺利融入社会。

  三是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教育培训。包括退役军人复学升学线上培训、退役军人抖音线下技能讲座、退役军人国防教育辅导员培训班、退役军人救护员培训、退役军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讲座、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技能培训等各类符合退役军人需求的培训和教育,参训人数达222人。

  11.针对就业统计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有关要求,做细做实就业统计工作。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退役军人事务统计调查制度》以及就业统计的各项指标解释,充分认识数据填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对于精准研判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形势任务,检测政策落实和工作效果具有重要意义,切实提高高质量、高水平填报、提供统计数据的思想自觉。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上传、汇总、复核等每个环节的职责分工,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一致。

  三是完善统计机制。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和开展未就业退役军人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在镇(街)、村(社区)建立帮扶就业台账,及时登记和掌握退役军人就业数据。通过电话回访形式,了解退役军人实际就业情况。开展网络调查,进一步统计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就业率。

  12.针对优抚对象领取待遇身份核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完善优抚对象半年核查相关要素,增加优抚证复印件、社保清单、医保参保情况等要素,全面完成2023年优抚对象核查和年度确认工作,核查工作更加全面更加精细。

  二是组织2次优抚对象身份核查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确保核查质量。

  三是联合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委会送达追款《告知书》,追回冒领优抚补助金全部金额。

  四是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行政流程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和各类优抚对象身份及待遇认定政策文件,制定与我局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停止行政给付的流程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五是对“五老人员”全面自查。深入走访“五老人员”和个别老党员,了解历史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全面完善所有“五老”人员“一人一档”207份。

  13.针对优抚对象领取待遇身份核查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加大优抚对象核查工作力度,重点核查优抚对象社保参保和养老情况,查清是否符合领取抚恤补助条件。

  二是严格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及待遇领取审批,增加核查申请对象的社保参保情况环节。

  三是及时停发并追回违规领取的抚恤补助金。

  14.针对走访慰问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抓好查漏补缺,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有关规定,推动走访慰问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指导。印发《关于落实7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生日走访慰问工作的通知》,指导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摸查7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及时更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名单。督导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更新2023年常态化联系人员名单65人。

  三是按要求完成实地走访慰问。指定专人负责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明确联系对象、联系时间、活动内容等,定期提醒、收集、汇总干部职工走访慰问情况,2023年“八一”期间,干部职工均按要求完成实地走访慰问工作。

  15.针对依法行政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文件4次,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

  二是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法行政流程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和各类优抚对象身份及待遇认定政策文件,制定与我局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停止行政给付的流程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有关精神和业务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信访业务处置能力。

  16.针对推进优待政策落地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核查孤老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情况,建立“一人一档”26份,强化动态管理。结合春节、“八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上门走访慰问每一名孤老优抚对象,在传达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的同时,及时掌握了解动态情况。

  二是加大荣军颐养宣传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孤老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结合走访慰问和常态化联系工作,向每一名孤老优抚对象详细说明我区的颐养优待政策,同步了解个人意愿,鼓励孤老优抚对象入住区颐养院。

  三是努力提高体检参加率。我区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标准依据上级文件制定,由于标准偏低引致优抚对象参与率不足40%。为了提高参检率,我局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开展了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体检项目安排的意见建议。结合调查情况,积极与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广州同和医院共同协商,优化体检项目并获得优惠。2023年全区可享受免费体检的优抚对象2219人,已参加体检1255人,体检率为56.6%。

  17.针对落实悬挂“光荣之家”牌工作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由服务中心牵头,抓好查漏补缺,制定具体措施,完善有关规定,推动悬挂光荣牌规范落实。

  一是加强培训。印发《关于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召开各镇(街)站长会议,针对光荣牌悬挂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二是跟踪落实。组织各镇(街)做好悬挂光荣牌“回头看”工作,认真梳理自查整改,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联动,与属地公安、组织、武装部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信息共享,切实维护光荣牌严肃性。

  三是规范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针对《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第五章监督管理要求,明确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职责,要求基层服务站要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和服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动态更新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工作满意度。

  18.针对拥军优属氛围营造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完善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专项整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开展辖区内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强化落实每月检查纪念设施不少于1次制度,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深入挖掘英烈事迹和精神,加强对烈士资料的搜集,大力宣传弘扬烈士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缅怀英烈、崇尚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

  二是现场指导中新镇永兴村烈士纪念碑、永和革命烈士纪念碑整改。针对中新镇永兴村烈士纪念碑入口简介空白问题,中新镇投入2.5万元,将入口简介更新,周边草坪更换,并于2023年8月4日整改完毕;针对永和革命烈士纪念碑存在问题,永宁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制定整改方案,投入1.5万元,对纪念碑碑身进行修缮,字体描红,介绍英雄事迹,整治周边环境,并于2023年8月24日整改完毕。

  三是严格落实立功送喜报工作要求。与区人武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互通现役军人立功受奖信息,安排专人对立功受奖人员进行建档登记,掌握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基本信息,并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的《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工作办法》要求,落实领导层级送喜报工作。2023年8月17日以来,已会同区人武部、荔城街、新塘镇、荔湖街、增江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为5名现役军人送去三等功喜报。

  (二)聚焦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的问题

  19.针对培训项目招标不规范,存在投标人互相串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对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以坚定责任感、严明纪律为抓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环节的内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开展项目采购。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对财务流程、规章制度的学习,组织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2次,邀请专业律师对招投标法进行专题解读。

  三是加强招标监督。研究起草本单位工程招投标和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审核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完善招投标审核、审查、审定、归档等工作流程。

  20.针对合同审查不严致财政专项资金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强化培训管理,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是商请承办项目单位退回多支付款项。重新核算金额,精确计算多支付费用,并发函有关单位,商请退回不符合实际多支付的款项。相关款项已全额退回。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审查的事前审批、合法性审核流程、办公室及律师审核要求;修订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项目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开支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培训费用合规性审查表》,审查是否按照方案和合同执行,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培训,办公室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管理台账,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工作。同时将制度发至每位干部职工,确保每位干部职工熟悉新的合同审批流程。

  21.针对未制定应急救助资金内部审批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由服务中心牵头,抓好查漏补缺,制定具体措施,完善省应急救助资金内部审批制度。

  一是建章立制。调整成立增城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审批小组,负责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合理合法做好省应急救助资金的审批工作。制定《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辖区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的内部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保障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审批工作公平公正实施。

  二是规范内部审批流程。明确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审批工作实行一事一批,按照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镇(街)审核、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复核(符合条件的,提交应急救助资金审批小组会议讨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程序办理。2023年7月13日,组织召开首次省应急救助资金审批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前期受理的9份省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并根据会议议定结果形成会议纪要,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8月23日组织召开各镇(街)站长会议,针对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审批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22.针对制定与上级规章制度相违背的财务管理制度致大量使用现金且逐年增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积极了解情况并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明确“除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形外,公务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结算支付,不得出现大额使用现金情况”。

  二是规范现金支出。2023年“八一”建军节慰问、“9·30烈士公祭日”活动慰问,均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杜绝了大量使用现金支出的情况。

  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并将单位管理制度派发到每位干部职工手中,确保每位干部职工熟悉新的财务管理流程。

  2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维修规定,规范抓好公车管理。

  一是落实车辆定点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建立公车定点加油、维修和保养的管理制度,通过采购云平台选取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店,实行车辆维修事前报价审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程序按规定办理。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审批管理。充分利用广州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广州公务出行APP实行公车调派,执行用车人申报、部门审核、车管员调度、用车人执行的全流程审批,严格落实车钥匙领用登记管理,实现用车数字化监管。

  三是压实车辆管理员责任。制订《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车辆管理员工作守则》,明确公车管理员具体工作内容,保障公车正常使用。

  四是规范驾驶员用车要求。修订《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车辆使用规定》,并将有关规定发至每位干部职工,确保每位干部职工熟悉新的公车管理要求。

  24.针对预算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指导监督,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单位)在编制支出项目预算时,要列明具体项目内容、开支明细、理由或依据等。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预算编制要求和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科学合理精准地编制部门预算,防止财政资金浪费。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每月通报资金使用情况,督促科室及时制订次月用款计划,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资金使用情况给予提醒,提高预算执行质量,确保高效使用资金。

  四是加强预算计划管理。2024年项目入库较2023年项目入库减少3项,进一步优化预算项目支出使用范围。

  25.针对财务收支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定期核查账目,堵塞漏洞。

  一是对照清单立行立改。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对2020-2023年以来财务凭证进行重新认真核查,对报销资料不全、报销要素不全、错漏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财务收支管理报销审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务报销相关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经办业务水平。

  三是规范现金管理。对职工饭卡充值、公医缴款、会员会费等现金收入统一由单位出纳到银行办理业务,职工充值饭卡现金由出纳每月及时存入银行。

  四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对单位财务流程、规章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明确公务支出应当使用公务卡、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结算支付,不得出现大额使用现金情况。

  26.针对下拨项目资金统筹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对安排到各镇(街)使用的项目进行梳理,根据各项资金政策,结合绩效目标,加大对镇(街)的指导培训,督导其落实项目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管理责任,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今后的转移支付挂钩。对各镇(街)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无法实际支出的,视情况收回统筹。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指导,定期跟踪督导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经核查,各镇(街)2019-2022年度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和工作经费已100%支出。

  27.针对培训超标准配备工作人员,未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立即进行核实清查,采取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培训费用的管理要求。

  二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制定《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培训费用合规性审查表》,遵循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审查是否按照方案和合同执行,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和培训费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相关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28.针对未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督促有关财务人员立即整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现金账管理。

  一是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由出纳负责及时做好现金日记账工作,已完成现金日记帐补登工作。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及有关知识进行集体学习,要求相关财务人员树牢责任意识,熟悉掌握单位财务流程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标准,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记账管理。

  29.针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超标准列支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切实增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年度计划,规范资金使用。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退役军人专项资金管理。

  二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以及上级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提升业务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是科学合理精准编制预算。研究编制2024年预算项目,进一步优化项目使用范围和内容。将2023年的优抚资金项目整合,调整后2024年项目入库较2023年项目入库减少3项,进一步优化预算项目支出使用范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问题

  30.针对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推进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压紧压实岗位责任,为党建工作的有序衔接、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及时补选支部纪检委员。经区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补选党支部委员1名,并明确纪检职责分工,协助推进局纪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印发《中共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支部委员会委员及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细化明确支部委员和党小组组长的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31.针对微信群管理失职失责问题整改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推进纪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一是配强纪检工作队伍。及时补选党支部委员1名,并明确纪检职责分工,协助推进局纪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是加强纪检业务学习。由局党组书记带队,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请教学习各项纪检业务的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干部纪检监察业务素质,提高纪检业务办理效率。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参与集中学习8次,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读书报告)26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做好纪检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

  32.针对党建宣传政治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和党建宣传工作督查,规范各项工作。

  一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宣传栏、党员服务室宣传内容及局机关党务宣传栏、宣传标语表述不规范问题已更正完毕。

  二是召开站长会议,传达有关要求,组织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对镇(街)服务站“四室一厅”、村(社区)服务站“两室一墙”开展自查自纠。并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46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实地走访督导检查。

  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于2023年9月10日,在单位办公场所设置旗杆,并按有关要求升降国旗。

  四是印发《广州市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文处理制度(修订)》,进一步规范细化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审核等环节,提高公文处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宣传阵地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把牢政治宣传方向,持续贯彻落实“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及阵地宣传管理工作。

  33.针对支部“三会一课”原始记录简单、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够,内容多为加强理论学习,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督查,确保党支部按时、保质做好“三会一课”台账资料,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

  一是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学习《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新编党费工作手册》等业务指导材料,力促“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台账管理、组织生活会等各方面工作,按要求、标准、原则和步骤开展,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二是开展支部工作检查。加强对党支部的统筹指导,每半年开展一次支部工作检查,将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台账等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区直机关工委2023年党内组织生活专项检查的问题反馈,党支部已对2022-2023年组织生活记录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是从严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会议筹备组织,明确对照标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把问题查准查实。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4.针对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规范党建工作经费使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专人管、定期查、规范用的工作机制,每年度制定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计划,每月跟踪收支使用情况。对党建工作经费进行全面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建经费使用计划,及时推进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提高执行率。

  二是明确使用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主要为订阅党报党刊、购买学习书籍、横幅海报宣传、党员教育培训的交通费、师资费等。

  三是依规用好用足。根据党建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度党建工作经费已全额支出。

  35.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结合工作实际,调整1名90后年轻干部到局办公室跟岗锻炼,负责综合文秘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人结对帮带,切实加强岗位历练。

  二是逐步理顺超编问题。

  三是持续改善混岗问题。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细则》精神,调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架构,进一步理顺人员职责分工,设立服务体系建设组,由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组长,负责推进全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设立综合业务工作组,由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组长,负责做好关系转接、指导就业创业、开展走访慰问、精准帮扶解困、协助权益保障等业务。同时探索建立系统内干部实践锻炼制度、重点工作专班制度,以及行政科室指导、事业单位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共谋划、齐推进的工作合力。

  36.针对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一是及时完善干部信息。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年度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工作,于每年初完成干部信息更新工作,并动态更新完善干部名册,随时掌握干部队伍结构,同时将档案核查、日常了解、监督反馈等情况汇总,为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是规范动议工作流程。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职数空缺情况,综合干部政治素质表现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或职级晋升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三是及时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

  四是细致充分做好干部考察工作。规范考察流程,保证足够的时间充分开展考察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风修养等方面考准考实考细。

  37.针对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分析研究,不断优化人员安排,规范议事程序,严格落实选人用人有关要求。

  一是加大干部队伍突出问题解决力度。调整规范局机关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分工,理清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避免职责交叉重叠。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细则》精神,调整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架构,进一步理顺人员职责分工。设立服务体系建设组,由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组长,负责推进全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设立综合业务工作组,由服务中心副主任兼任组长,负责做好关系转接、指导就业创业、开展走访慰问、精准帮扶解困、协助权益保障等业务,切实发挥服务中心职能作用。

  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干部事项。明确党组会议议事程序,讨论干部议题时,由局党组成员逐个发言,并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意见,局党组书记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最后表态。坚持一事一议、一事一表决,会议记录详细记载发言内容,确保讨论充分、议事规范,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从严从实把关受处分干部使用事宜。加强组工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落实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多请示多报告,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受处分干部使用从严把关。

  38.针对关键岗位行政风险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行政风险。

  一是规范服务外包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落实结果导向管理。

  二是完善内控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审批工作流程,确保严谨规范。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针对风险情况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切实降低关键岗位行政风险。

  39.针对选人用人工作纪实材料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局党组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纪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及档案管理,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事干部工作水平。督促人事干部对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加强学习,要求严格按照流程执行,并进行详细记录,防止重复出现记录不规范问题。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纪实材料管理。充分认识选人用人工作纪实材料的重要性,对历次选人用人工作纪实材料再次梳理,查漏补缺,完善归档目录,指定专人保管,切实做好归档工作。

  三是落实审核监督,确保考察材料准确无误。压实考察组成员主体责任,明确所有考察材料,必须经过考察组成员初审、复审,人事部门负责人、人事工作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纪检工作分管领导监督,确保无误。

  40.立行立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个人信访诉求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及时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依法依规化解矛盾。

  一是做好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经沟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增城分中心了解相关程序,指引诉求当事人家属到其原工作地确认职工医保参保状态,并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停保办理成功后,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已于2023年4月27日为当事人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医保于次月生效。

  二是做好医保报销工作。关于住院医疗费用办理报销的问题,根据医保中心政策解释和指引,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已为诉求人录入系统办理人工核算,完成住院报销。

  三、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发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进作风效能,以钉钉子精神全面纵深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问题导向,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跟紧盯,锲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实。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不断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同步推进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来全面有效解决。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进一步进行梳理和完善优化,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四是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发展规划的谋划,科学选人用人,激发干部活力,营造“有为有位”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形成一支攻坚克难、能打胜仗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度,督促干部在担当实干中提高服务退役军人本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我区退役军人事业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2626302;电子邮箱zctyjr@gz.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滨江东路2号,邮政编码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