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
你单位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扩建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荔城大道261号,属扩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96万立方米,总填量1.58万立方米,弃方量3.0万立方米,借方量0.62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4010.87万,其中土建投资11416.43万。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39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8.23%。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附件:实施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第三中学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廖一天、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