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排水流量监测设施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增发改〔2017〕67号)“三、相关配套政策”中“(一)污水处理费按缴纳义务人实际用水量计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的“3.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企业,经我区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经增城区水务局初步审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符合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政策。现对(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排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5月13日至5月28日,各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增城区水务局反映。增城区水务局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电话:82628283。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2年5月13日
附件:
企业名称:(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塔山大道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