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白水寨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州增城区东进供水有限公司:
你司派潭镇白水寨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派潭镇白水寨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属改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47万立方米,总填量1.91万立方米,无借方量,总弃方量6.56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9355.22万,其中土建投资18442.72万。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3.882万元。免征本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3.4938万元,征收本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0.3882万元。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缴费期限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征收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实施派潭镇白水寨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