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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增城荔湖街130亩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1-11-05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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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广州荔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增城荔湖街130亩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广州荔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增城荔湖街130亩住宅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新城大道东侧,属新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1.3万立方米,总填量32.5万立方米,借方量9.8万立方米,弃方量8.6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550000万,其中土建投资308897万。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9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0.78万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本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9.702万元,征收本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078万元。


      附件:实施广州荔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增城荔湖街130亩住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