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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1-11-05 来源: 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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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收悉。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邓路吓村,属新建项目,其中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81.48万立方米,总填量84万立方米,借方量2.52万立方米,无弃方量。项目总投资为108447.84万,其中土建投资68181.53万。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6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38万元。

  附件:实施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doc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4日

(联系人:徐慧玲,联系电话:826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