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增城区新城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建设,需要对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有关迁坟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石滩镇顾屋村岳庙岭、对面岭、松树岭、蛇头岭、火岭(土名)等政府已征收红线范围内。
二、迁坟规定
凡在上述范围内有坟墓的坟主,请自行到石滩镇顾屋村民委员会办理登记、补偿和搬迁等相关手续。
三、迁坟期限
自刊登公告即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止。
请上述范围内的坟主在公告期限内将所属的坟墓搬迁完毕,逾期不迁者,一律视为无主坟,并由施工单位统一处理。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石滩镇顾屋村民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