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滩镇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石滩镇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8日
石滩镇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安全,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维护石滩镇冬春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消安〔2019〕34号)、《广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工作的通知》(穗消安〔2019〕25号)及《关于加强“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宣传工作的通知》(增消安办[2019]45号)的要求,我镇定于11月份在全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任务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我镇将开展“汇聚消防力量”、“科普联动消防”、“培训量身订制”、“体验生命通道”、“物业服务万家”、“公益点亮消防”、“消防安全伴你行”、“电影传播安全”、“官宣消防讲堂”、“消防精准帮扶”10大主题活动,构建“全民参与,防治火灾”的消防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实现群众消防知识掌握更多一点、技能应用更实一点的目标,为石滩镇火灾形势的平稳、特别是减少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奠定基础。
(一)“汇聚消防力量”——举办“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11月13日上午10:00时,在石滩镇第一城广场举行“119”消防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消防救援装备器材展示、消防业务知识咨询、消防安全知识有奖问答、逃生疏散体验等活动,并邀请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全面掀起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高潮,全面展现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
(二)“科普联动消防”——落实消防宣传服务全面开放。镇专职消防队、村居微型消防站等消防宣传服务站,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月开放日活动,确保每天向市民或特定群体开展消防科普教育活动。要组织发动群众深入就近消防队、站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防火治灾的氛围。教学指导中心要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好“消防安全进课堂”活动。
(三)“培训量身订制”——实现“讲师团”开展“面对面”消防培训。充分发挥“讲师团”及消防宣传小教员的宣传作用,在消防宣传月期间要结合冬春火灾特点,针对老、弱、病、残、幼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制定培训内容,开展走进养老院、福利院、出租屋、幼儿园“四个主题”活动,通过集中教学、上门培训、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对面”培训。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日常单位监督检查、“六熟悉”工作上,通过“面对面”的指导,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要求。
(四)“体验生命通道”——全员参加应急疏散演练。教学指导中心、卫生院、科教文办、民政办、派出所以及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在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指导学校、医院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养老福利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统一开展一次“体验生命通道”疏散演练活动,同时指导相关单位对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识等开展一次自查行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自身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联合社区微型消防站,开展区域联防疏散演练活动,让社会各界及我镇群众掌握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物业服务万家”——物业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宣传。针对我镇当前电动车数量庞大,充电安全隐患增多,电动车火灾高发等特点,派出所、居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指导物业管理公司开展以电动车火灾预防宣传为主的消防宣传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一次小区消防课堂、排查一遍家庭火灾隐患、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使用一次灭火器材。要结合居民小区特定群体,通过发布联名倡议,展示电动车火灾物证,播放警示教育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张等手段,落实好电动车火灾的警示宣传工作。
(六)“公益点亮消防”——消防公益宣传安全点亮行动。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标志性建筑、户外广告牌和人员密集场所公益广告位,高频次刊播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制作的消防安全宣传视频、图片和提示性标语。派出所、科教文办要督促电影院、剧院、网吧、宾馆、酒店等在户内(外)显示屏和电影、电脑、电视开映(机)时播放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和疏散逃生教学片。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村、社区利用宣传栏、橱窗、灯箱等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同时要利用消防安全知识便贴、消防安全宣传单张、宣传海报、APP开屏广告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公益宣传。
(七)“消防安全伴你行”——公共交通枢纽和交通工具开展提示性宣传。镇交管所要指导督促我镇公交车站利用公交车身广告、车载电视和车站广告牌、灯箱等载体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充分利用车站广场、候车厅等场地设置消防体验区、展示消防器材装备、派发消防宣传产品等形式,吸引旅客学习消防知识。镇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要利用消防宣传车开展街面宣传。
(八)“电影传播安全”——开展消防电影展播活动。消防宣传月期间,科教文办要做好“电影下乡”消防宣传工作,有条件的村(居)在电影播放前,组织村民、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体验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宣传办要通过LED屏幕、微信公众号插播消防主题短片电影。
(九)“官宣消防讲堂”——全媒体联合报道行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月专栏或专题。
(十)“消防精准帮扶——面对面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当地派出所、出租屋管理中心、专职队、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和消防志愿者、消防安全“讲师团”等社会各界力量,针对“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继续开展好“敲门行动”, 对小档口、小作坊业主和外来务工、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人员实施消防面对面“精准帮扶”,并重点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堵塞和电动车入楼入户、违章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冬春火灾特点,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扩大覆盖面和社会效果。
(二)形成强大宣传声势。通过本次消防宣传活动,充分挖掘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展现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国家队新形象,汇总“全民消防安全我行动”的优秀案例和创新举措,在宣传月期间集中进行展示,营造全民参与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工作落实力度。宣传月期间,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有关单位、部门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指导。各有关单位、部门活动落实情况请于11月22日前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姚伟添,电话:82922188,邮箱:zcsta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