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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滩镇迅速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2017-11-2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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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广州市的统一部署及11月24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我镇拟定了《石滩镇迅速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安监办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

  石滩镇迅速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吸取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11·18”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根据增城区安委会关于《关于印发<增城区迅速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增安〔2017〕11号)的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取缔一批违法场所,拆除一批违章建筑,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全面压减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安排

  从2017年11月28日开始至2018年3月7日,集中100天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各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

  整治重点场所和行业领域:严查蓝皮屋(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查仓储物流、集贸批发市场、出租房屋、城中村等生产、加工、储存、住人场所;严查人员密集场所;严查重大活动场所;严查文物古建、高层建筑、地下商场、轨道交通、易燃易爆、施工工地、燃气管线等高危行业领域;严查有限空间作业;严查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严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严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单位;严查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选定重点区域开展清查整治。

  四、职责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通知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依据职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科学高效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实施工作。

  辖区派出所:负责围绕城中村、地下商场等重点区域,以蓝皮屋(彩钢板建筑)、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依托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加强对消防安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负责对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两客一危”、大货车、非法改装货运车、校车、旅游车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及公路交通管理设施安全隐患。

  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有限空间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生产装置、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

  交管所:负责“两客一危”、轨道交通、道路货物运输领域和公路、隧道、公路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运营安全管理、交通建设施工等领域中违法行为。

  城管中队:负责城镇燃气管道、建筑余泥受纳场、垃圾填埋场、输油气管道等领域安全隐患的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安全巡查防范措施、管道占压、油气泄露、爆燃、爆炸等隐患。

  规划建设办: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负责人防工程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学校及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科教文办:负责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网吧、文物系统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整治大型游乐场所设备和消防安全等方面隐患。

  国土所:开展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所:重点清理整顿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领域进行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设备设施运行、液化石油气瓶超期未检验、超期限使用等隐患。

  水利所:负责水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清理整治水利在建工程、水利运行工程、供水设施运行、排水设施运行等方面问题隐患。

  卫计办:负责医疗机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和整治,重点排查治理氧气站、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气瓶间、危险废物储存室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

  出租屋管理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整治,重点排查出租屋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

  其他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有效治理。

  各有关部门要对7月份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安排专人盯防,限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大兴区“11·18”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出租转租住人、危险化学品“三违”、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抢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请各有关部门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于2017年12月21日、2018年3月5日前报镇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