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已失效)
各村(居)、驻镇各单位和镇属有关部门:
2018年春节假期已结束,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开始复工。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后安全生产,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加强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
春节过后,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一些生产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大部分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还普遍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各类生产容易发生意外;春节后各类建设项目逐渐开始施工,为加快建设,建筑施工企业抢工期、抢进度,建设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各类企业生产任务繁重,部分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容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村(居)、企业和各有关部门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松懈的麻痹思想,认真安排部署节后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复工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相关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力度,各班子成员要对本辖区或本行业内重点企业的复工工作亲自带队检查,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立即深入企业,加强对企业复工的安全检查。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在复工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复工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设备设施、场地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进行全面自查,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仓促开工。
三、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春节过后,各类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企业在复工前必须对全体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新招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各类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建筑类生产企业还应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尚不集中的特点,进行一次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自觉遵章守纪的教育,确保教育培训率达到100%,杜绝开工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共同参与,学习法律法规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并重,有形式,有内容,有培训,有考核,考核培训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四、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复产;对隐患不排除、安全生产无保障、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准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复工前自检自查,对生产设备、安全保障设施、运输车辆等进行检查检修,确保正常运转;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故事。同时,各生产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更新生产设备,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完善安全保障设施,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春节后市返校、返城、外出打工等人员流动的高峰期,道路交通运输流量急剧增加,交通、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校车、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加强源头管理,杜绝不合格车辆和超员车辆上路;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整顿,问题严重的,坚决予以关闭。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防止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针对节后恢复施工的实际,加强建设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搭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等方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同时要做好建筑工人的岗前培训教育,坚决防止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春节期间停工的工地,恢复开工前必须经过建设部门检查达到新开工条件后方准开工。
(四)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公安、安监、卫生、教育、市场和质量管理、文体等部门,要加大对商场(超市)、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网吧、洗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停产停业,隐患不排除的坚决不准开工开业。要继续加强对各种大型群众集会活动的管理,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这种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节后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要抓好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具体的安全工作检查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认真开展检查工作,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切实增强安全检查工作实效。
(二)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安监、建设等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认真组织落实复工程序,加大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生产安全。
(四)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村(居)、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立即传达到所有基层企业,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于2018年3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联系人:张冠辉,联系电话:82922188,传真:82922300)。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