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石滩镇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现将《石滩镇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石滩镇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东莞大朗“8·14”、深圳沙井“8·29”较大火灾事故和我区新塘镇“10·28” 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广州市《2016 年度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根据在增城区新塘镇“10·28”火灾事故警示现场会精神、《关于印发增城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增消安通字〔2016〕13号)以及《关于印发增城区“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增消安通字【2016】12号)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为确保防控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创建平安增城、平安石滩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建设,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出租屋消防安全,确保全镇出租屋不发生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告知。全面登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信息,排查出租屋“三小”场所、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各类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分类造册并告知相关部门实施整治工作;督促出租方、承租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出租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其中: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清单移交公安机关;出租屋内燃气安全隐患和涉及出租屋的违法建设清单移交城管部门;出租屋结构安全隐患、拒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屋主和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清单移交住建部门;涉嫌在出租屋制假售假、无照经营、开设“黑诊所”等问题的清单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
(二)开展出租屋治安隐患专项整治。落实出租屋治安责任告知书签订制度;查处出租屋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出租屋“三小”场所、出租屋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开展排查治理;依法取缔涉及犯罪活动的出租屋;严格管理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时租日租房)。对巡查中发现的隐患,能马上整改的马上落实整改,不能马上落实整改的按规范做好巡查登记、整改、告知工作,造册告知相关部门,并跟踪落实情况。
(三)开展出租屋消防隐患专项整治。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整治消防通道不畅通、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的出租屋;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
(四)开展出租屋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出租屋燃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已报废的燃气瓶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出租屋从事无证经营燃气等涉及燃气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出租屋结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擅自改变出租屋房屋结构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禁止出租被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出租屋;依法查处涉及出租屋的违法建设。
(六)强化对违法违规出租屋屋主(代理人)的责任落实。对存在消防隐患的出租屋,要对屋主(代理人)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督促他们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好住宅类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对住宅类出租屋、“三小”场所责任人消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因消防安全问题被告知不应出租而继续出租的屋主进行依法处理,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开展电动自行车清查和违规停放、充电治理。联合辖区公安派出所和消防网格员等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出租屋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
(八)加强出租屋管理员消防安全培训。认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计划和任务目标,安排出租屋管理员全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确保出租屋管理员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
(九)广泛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镇街要组织出租屋管理员深入社区、村,尤其是城中村等出租屋密集区域,设立消防宣传点,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如何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安全用火,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技能。
对上述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马上落实整改,不能马上落实整改的按规范做好巡查登记、整改、告知工作,造册告知相关部门,并跟踪落实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镇出租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汝培(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叶镜波(出管中心主任)、各工作站站长
成 员:出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出租屋管理中心,由叶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本辖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
四、分工安排
按工作站分组开展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各工作站网格辖区,分四个行动组和一个后勤资料组。
第一行动组。组长:赖伟成,成员为横岭站全体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范围:横岭站网格辖区范围。
第二行动组。组长:何浩鹏,成员为岗贝站全体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范围:岗贝站网格辖区范围。
第三行动组。组长:朱永华,成员为三江站全体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范围:三江站网格辖区范围。
第四行动组。组长:关祖太,成员为沙庄站全体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范围:沙庄站网格辖区范围。
第五组(后勤资料组)。组长:黎银凤,成员为各工作站全体前台和后勤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发动,重点突破。全面发动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广泛开展出租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宣传,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层层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
(二)情况排查阶段(2016年11月)。以块为主,按照整治重点任务要求对出租屋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逐街、逐巷、逐栋、逐门、逐户上门检查治安、消防、燃气、结构、生产经营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出管中心根据排查的问题类型、危急程度等分类造册移交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全面登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信息,将情况摸清,特别要将漏登漏管的“人屋”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月)。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排查情况,有组织地开展行动,及时检查、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行条块协作、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 全面整治。对排查分类的出租屋隐患问题,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整治行动,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出租屋内安全隐患。
2. 集中行动。针对整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15月,各工作站每星期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3月16日)。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结合前期集中治理情况,分析问题,巩固成果。特别是出租屋“三小”场所要初步完成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和单位、各工作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出租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出租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做好人财物保障,落实工作措施,防止今冬明春火灾发生。
(二)强化齐抓共管。各村居和单位、各工作站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推诿、不扯皮、不畏难,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认真落实好集中行动的各项任务。要逐步建立健全出租屋日常巡查、隐患告知、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整治。
(三)强化宣传发动。出管中心要精心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微信、微博平台,采取派发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各村居和单位要加强对全社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出租屋“三小”场所业主、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广大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四)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要借助专项治理之机大力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要牢固树立“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