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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滩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2017-08-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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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有关部门、驻镇各单位:

  现将《石滩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安监办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4日

  石滩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7.22”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全球财富论坛的胜利召开,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 12月底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推进落实既定工作部署,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以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全球财富论坛的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雄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曾永强(人大主席)

  副组长:邹粤联(党委副书记)

          谢汝培(党委副书记)

          汤慧明(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仪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小军(党委委员)

          潘智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曾志伍(党委委员)

          黄剑辉(党委委员)

          赵乾良(党委委员)

          李育基(党委委员、石滩派出所所长)

          刘洁嫦(副镇长)

          姚敬银(副镇长)

          许志成(副镇长)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挂片片长、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情况收集上报等日常工作,曾永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办主任黎业成兼任副主任。

  三、检查范围、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分为企业层面和政府层面,其中企业层面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应急管理情况等;政府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以及深化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等。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与推进,结合我镇实际,启动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摸清车辆底数、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等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员的监管监控,依法从严查处酒驾、超载、超速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由交警中队会同交管所牵头组织,镇有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增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增府办〔2017〕8 号)的推进和落实,确保今年底前完成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各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建立相应数据库并绘制电子图等相关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严密管控措施。(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镇有关部门和单位依职责分工配合)

  (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整治城中村、专业市场、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三小”、出租屋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挂牌督办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国庆节、中秋节、党的十九大、《财富》论坛等重大活动、节日打好消防安全基础。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基层消防力量建设,配齐配足人员和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联勤联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由辖区各派出所牵头组织,负有消防监管职责的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以防范事故为主要目标,通过重点整治违法生产行为和事故隐患,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非煤矿山整顿升级,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辖区各派出所、国土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五)建设施工专项治理。进一步抓好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加强桥梁、隧道和路基高边坡施工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高层建筑、水利、水务、垃圾处理、电力、轨道灯重点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别是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施工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治理。(由建设办、交管所、水利所、城管中队、供电所等部门分别牵头组织)

  (六)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专项治理。抓好《广东海事局2017年辖区水上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有关工作 的落实,结合增城实际,对乡镇渡口渡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把好渔船安全源头管控关,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使用。(由安监办、交管所、农业办分别牵头组织)

  (七)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抓好《增城区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粉尘防爆专项整治10大重点问题,强化作业场所超过10以上粉尘企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冶金有色、建材、玻璃加工、有限空间等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工矿商贸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推进电池制造、家具制造和有机溶剂使用等尘毒危害严重的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专项治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病中毒防控工作。(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辖区各派出所、环保所、建设办、交管所、卫计办、市场和质量监管所、镇工会等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八)特种设备专项治理。落实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突出游乐场、学校、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管、公园等工种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突出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以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市场和质量监管所牵头组织)

  (九)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由教学指导中心牵头,交警中队、交管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十)加强对村(居)公有出租物业的专项治理。全镇各村居)要建立本村居)范围内出租土地、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必须对已出租的物业(如旧仓库、旧学校、旧会堂、祠堂旧店铺、闲置厂房、楼房等)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凡是不具备出租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出租物业,一律不准出租,已出租的一律暂停使用,并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对发现有证照不全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要立即报告镇政府或者相关职能部门。(由挂村片长负责牵头,村居干部负责落实)

  除了以上组织开展重点专项工作的检查督导以外,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烟花爆竹、农机、邮政寄递、油气管道、民爆物品、旅游、环保、户外广告牌、地下管线、车辆服务、成品油、人防工程、气象防雷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食宿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8月4日前)。结合前期制定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等深入部署推进。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5日-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检查督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并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监办)。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31日)。各有关部门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治机制,总结报告请于11月28日前报送安监办。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为自觉。要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广泛采取随机突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突出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环节的检查。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和全球财富论坛召开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完成整改或者严密监控。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由各单位党政班子有关成员跟踪督办,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企业做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统筹协调,保障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工作的有效衔接,把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成果,确保工作统筹兼顾。要强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要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查严惩暴力抗法、阻碍检查等违法行为,保障大检查行动顺利开展。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者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加强宣传,营造大检查工作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积极动员和组织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群众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将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案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责任。

  (六)总结经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与隐患动态趋势、内在规律的分析研判,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