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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7-0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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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府〔2016〕24号 

各部门、社区居委:

  《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市政管理所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城镇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绿化、“六乱”、河涌保洁等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镇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城区道路、街道、河涌环境整治,将全镇城区道路、街道、河涌划分责任区,落实部门“街长、河长”挂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实现全镇城区道路、街道、河涌环境秩序网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将辖区道路、街道(河 涌)划分责任区。各责任部门在责任区范围内实现环境卫生、绿化、路灯、井盖设施、“六乱”(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摆卖、乱搭建、乱挖掘)、车辆乱停放、河涌清理保洁等有效管理,协调、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各项工作,落实“街长(河长)”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道路、街道(河涌)责任区划分详见附表)。

  (二)实行工作日内常态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对责任区进行巡查,发现环境卫生、路面、人行道破损、路灯、井盖设施等问题的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形成日常工作台帐。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小航(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董雄峰(镇长)

  副 组 长:曾永强(党委副书记)

       邹粤联(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仪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冯志刚(党委委员)

       汤慧明(党委委员)

       姚水前(党委委员)

       段锋良(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谢汝培(党委委员)

       曾小军(党委委员)

       曾志伍(党委委员)

       张永泰(人大副主席)

       刘洁嫦(副镇长)

       黄剑辉(副镇长)

       卢柏秋(副镇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社区居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所),办公室主任由邓卓武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环境秩序的组织和实施,包括部署全镇整治环境秩序工作、制定整治环境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和研究解决环境秩序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等,并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街长、河长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管理

  1、对责任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环卫工人在岗情况、环卫工人着装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积水,保洁到位。

  2、落实责任区内居民、商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上门宣传、劝导。

  (二)绿化管理

  对责任区内绿化树、花基、绿化带、绿地进行巡查监督,做到绿化带修剪整齐美观,草坪内无杂草、无杂草,病虫害防治及时。

  (三)“六乱”管理

  加强巡查,对责任区内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摆卖、乱搭建、乱挖掘等“六乱”及时制止,并通知执法部门处理。

  (四)路灯管理

  责任范围内有路灯的路段应每周不少于2次夜间巡查,发现路灯不亮、破损和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给路灯维护部门,并跟进处理情况。

  (五)井盖设施管理

  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井盖破损或缺失等情况要及时做好警示标记,并通知维护部门立即处理。

  (六)河涌清理保洁管理

  对责任区的河涌进行巡查监督,做到河涌水流通畅,无障碍物阻隔流水;两岸无杂草丛生和乱堆放的物料,水域范围内无漂浮垃圾和杂物。

  (七)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市政管理所:负责环卫保洁、绿化管理,路灯、井盖设施维护,路面、人行道修补。

  2、城管中队:负责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摆卖、乱搭建、乱挖掘等“六乱”行为执法。

  3、农技中心:负责河涌环卫保洁,河道疏通,清淤泥。

  四、监督考核

  (一)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实行严格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和现象,以及考核结果差的责任主体追究责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责任区划分表

 

序号

道路、河涌名称

街长

、河长

责任单位

责任范围

石滩片区

1

初溪大道西段

张慧香

计生服务所

东至初溪水闸大桥,西至新城大道,

2

初溪大道东段

陈绍飞

社会事务

中心

东至荔三路,西至初溪水闸大桥

3

南北大道

阮  凌

财政所

北至新城大道,南至解放路

4

东西大道东段

李镜和

组织办

东至顾屋翠园农庄,西至东西大道交通灯

5

东西大道东段

肖叔齐

信访办

东至东西大道交通灯,西至立新西路交通灯

6

北三环连接线

黎小明

开发办

东至立新西路交通灯,西至石头收费站

7

新城大道郑田塘头路段

郭灿光

豪园社区

居委

北至荔城萝岗,南至南北大道路口,路两侧可视范围

8

新城大道横岭路段

叶镜波

出租屋管理中心

北至南北大道路口,南至东西大道交通灯

9

沙园路北

董志军

经济办

北至东西大道交通灯,南至立新路交通灯(含国税路段)

10

沙园路南

刘作善

综治办

北至立新路交通灯,南至新桥路(含荔华路、荔苑路)

11

立新东路

邓卓武

市政管理所

东至解放路,西至沙园路交通灯

12

立新西路

黎业成

安监办

东至沙园路交通灯,西至北三环交通灯

13

中山路

何林威

社会事务办

北至石滩小学,南至解放路;

14

红荔路

袁宇楷

城管中队

北至沙园路北,南至中山路

15

解放路

张慧香

计生办

北至顾屋村委,南至新桥路

16

新桥路

周汝权

党政办

东至石滩大桥,西至沙园路

17

沙尾村路段

刘志强

新农办

北至镇政府门前,南至雷达部队

18

前进路

单树棠

前进社区

居委

东至解放路,西至新桥路

19

汇商路、荔枝路

姚文邦

农村会计

中心

北至红荔路,南至前进路

20

石新路麻车村路段(如丰大道)

姚彦文

建设办

东至北三环交通灯,西至沙陇村广惠高速桥底,路两旁可视范围

21

石新路沙陇南坣村路段

郭晃明

国土所

东至沙陇村广惠高速桥底,西至荔新公路,路两旁可视范围

22

创业路

姚子深

红荔社区

居委

东至南北大道,西至新城大道横岭路段

23

高压走廊

卜伟成

科教文卫办

北至海丰路,南至东西大道

24

海丰路

梁捷畅

司法所

东至南北大道,西至高压走廊

25

朱石路

吴立峰

环境保护所

东至石新路,西至荔新公路

26

理念路

刘卫高

监察室

东至广本研发中心,西至荔新公路

27

石三路

陈锦锋

消防队

东至荔三路,西至石滩大桥,路两旁可视范围

28

麻车涌

范秀双

农技中心

北至增塘水库,南至石厦村

29

背岭涌

姚文邦

农业办

白江路口,如丰公司后面河涌

三江片区

30

荔三路北

黄姚财

三江社区居委

北至荔三路岗尾路段,南至中山路交通灯(包括荔三路以东的各道路、街道)

 

荔三路南

尹玉芬

妇联、工会、团委

北至三江中山路交通灯,南至广深铁路桥底

 

三湾路

姚伯培

三江自来水公司

东至荔三路交通灯,西至增埔大堤(包括三江西区各道路)

沙庄片区

31

沙庄片区

罗远文

沙庄社区居委

东至红旗围,南至江龙大桥,西至土江村,北至广深铁路桥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