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府〔2016〕24号
各部门、社区居委:
《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工作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径与镇市政管理所联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日
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镇城镇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绿化、“六乱”、河涌保洁等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镇环境,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城区道路、街道、河涌环境整治,将全镇城区道路、街道、河涌划分责任区,落实部门“街长、河长”挂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实现全镇城区道路、街道、河涌环境秩序网工作机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将辖区道路、街道(河 涌)划分责任区。各责任部门在责任区范围内实现环境卫生、绿化、路灯、井盖设施、“六乱”(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摆卖、乱搭建、乱挖掘)、车辆乱停放、河涌清理保洁等有效管理,协调、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各项工作,落实“街长(河长)”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道路、街道(河涌)责任区划分详见附表)。
(二)实行工作日内常态巡查。每天不少于1次对责任区进行巡查,发现环境卫生、路面、人行道破损、路灯、井盖设施等问题的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形成日常工作台帐。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小航(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董雄峰(镇长)
副 组 长:曾永强(党委副书记)
邹粤联(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仪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冯志刚(党委委员)
汤慧明(党委委员)
姚水前(党委委员)
段锋良(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谢汝培(党委委员)
曾小军(党委委员)
曾志伍(党委委员)
张永泰(人大副主席)
刘洁嫦(副镇长)
黄剑辉(副镇长)
卢柏秋(副镇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社区居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所),办公室主任由邓卓武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环境秩序的组织和实施,包括部署全镇整治环境秩序工作、制定整治环境秩序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和研究解决环境秩序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等,并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街长、河长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管理
1、对责任区内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环卫工人在岗情况、环卫工人着装等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积水,保洁到位。
2、落实责任区内居民、商户“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上门宣传、劝导。
(二)绿化管理
对责任区内绿化树、花基、绿化带、绿地进行巡查监督,做到绿化带修剪整齐美观,草坪内无杂草、无杂草,病虫害防治及时。
(三)“六乱”管理
加强巡查,对责任区内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摆卖、乱搭建、乱挖掘等“六乱”及时制止,并通知执法部门处理。
(四)路灯管理
责任范围内有路灯的路段应每周不少于2次夜间巡查,发现路灯不亮、破损和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给路灯维护部门,并跟进处理情况。
(五)井盖设施管理
对责任范围内的井盖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井盖破损或缺失等情况要及时做好警示标记,并通知维护部门立即处理。
(六)河涌清理保洁管理
对责任区的河涌进行巡查监督,做到河涌水流通畅,无障碍物阻隔流水;两岸无杂草丛生和乱堆放的物料,水域范围内无漂浮垃圾和杂物。
(七)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市政管理所:负责环卫保洁、绿化管理,路灯、井盖设施维护,路面、人行道修补。
2、城管中队:负责乱张贴、乱拉挂、乱堆放、乱摆卖、乱搭建、乱挖掘等“六乱”行为执法。
3、农技中心:负责河涌环卫保洁,河道疏通,清淤泥。
四、监督考核
(一)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进行监督和考核。
(二)实行严格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和现象,以及考核结果差的责任主体追究责任。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石滩镇推进“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镇环境建设“街长、河长”责任区划分表
序号 |
道路、河涌名称 |
街长 、河长 |
责任单位 |
责任范围 |
石滩片区 |
||||
1 |
初溪大道西段 |
张慧香 |
计生服务所 |
东至初溪水闸大桥,西至新城大道, |
2 |
初溪大道东段 |
陈绍飞 |
社会事务 中心 |
东至荔三路,西至初溪水闸大桥 |
3 |
南北大道 |
阮 凌 |
财政所 |
北至新城大道,南至解放路 |
4 |
东西大道东段 |
李镜和 |
组织办 |
东至顾屋翠园农庄,西至东西大道交通灯 |
5 |
东西大道东段 |
肖叔齐 |
信访办 |
东至东西大道交通灯,西至立新西路交通灯 |
6 |
北三环连接线 |
黎小明 |
开发办 |
东至立新西路交通灯,西至石头收费站 |
7 |
新城大道郑田塘头路段 |
郭灿光 |
豪园社区 居委 |
北至荔城萝岗,南至南北大道路口,路两侧可视范围 |
8 |
新城大道横岭路段 |
叶镜波 |
出租屋管理中心 |
北至南北大道路口,南至东西大道交通灯 |
9 |
沙园路北 |
董志军 |
经济办 |
北至东西大道交通灯,南至立新路交通灯(含国税路段) |
10 |
沙园路南 |
刘作善 |
综治办 |
北至立新路交通灯,南至新桥路(含荔华路、荔苑路) |
11 |
立新东路 |
邓卓武 |
市政管理所 |
东至解放路,西至沙园路交通灯 |
12 |
立新西路 |
黎业成 |
安监办 |
东至沙园路交通灯,西至北三环交通灯 |
13 |
中山路 |
何林威 |
社会事务办 |
北至石滩小学,南至解放路; |
14 |
红荔路 |
袁宇楷 |
城管中队 |
北至沙园路北,南至中山路 |
15 |
解放路 |
张慧香 |
计生办 |
北至顾屋村委,南至新桥路 |
16 |
新桥路 |
周汝权 |
党政办 |
东至石滩大桥,西至沙园路 |
17 |
沙尾村路段 |
刘志强 |
新农办 |
北至镇政府门前,南至雷达部队 |
18 |
前进路 |
单树棠 |
前进社区 居委 |
东至解放路,西至新桥路 |
19 |
汇商路、荔枝路 |
姚文邦 |
农村会计 中心 |
北至红荔路,南至前进路 |
20 |
石新路麻车村路段(如丰大道) |
姚彦文 |
建设办 |
东至北三环交通灯,西至沙陇村广惠高速桥底,路两旁可视范围 |
21 |
石新路沙陇南坣村路段 |
郭晃明 |
国土所 |
东至沙陇村广惠高速桥底,西至荔新公路,路两旁可视范围 |
22 |
创业路 |
姚子深 |
红荔社区 居委 |
东至南北大道,西至新城大道横岭路段 |
23 |
高压走廊 |
卜伟成 |
科教文卫办 |
北至海丰路,南至东西大道 |
24 |
海丰路 |
梁捷畅 |
司法所 |
东至南北大道,西至高压走廊 |
25 |
朱石路 |
吴立峰 |
环境保护所 |
东至石新路,西至荔新公路 |
26 |
理念路 |
刘卫高 |
监察室 |
东至广本研发中心,西至荔新公路 |
27 |
石三路 |
陈锦锋 |
消防队 |
东至荔三路,西至石滩大桥,路两旁可视范围 |
28 |
麻车涌 |
范秀双 |
农技中心 |
北至增塘水库,南至石厦村 |
29 |
背岭涌 |
姚文邦 |
农业办 |
白江路口,如丰公司后面河涌 |
三江片区 |
||||
30 |
荔三路北 |
黄姚财 |
三江社区居委 |
北至荔三路岗尾路段,南至中山路交通灯(包括荔三路以东的各道路、街道) |
|
荔三路南 |
尹玉芬 |
妇联、工会、团委 |
北至三江中山路交通灯,南至广深铁路桥底 |
|
三湾路 |
姚伯培 |
三江自来水公司 |
东至荔三路交通灯,西至增埔大堤(包括三江西区各道路) |
沙庄片区 |
||||
31 |
沙庄片区 |
罗远文 |
沙庄社区居委 |
东至红旗围,南至江龙大桥,西至土江村,北至广深铁路桥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