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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石滩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3-2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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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府〔2016〕9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6年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要点》(增综治委〔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6年石滩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 年 3 月 17 日

 

  2016年石滩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区综治委《2016年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要点》(增综治委[2016]1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打击各种危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巩固现有整治成果,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石滩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刘洁嫦副镇长担任,成员为综治办、科教文卫办、教学指导中心、民政办、司法所、建设办、城管中队、安监办、团委、出租办、食药监所、石滩工商所、三江工商所、石滩派出所、三江派出所、沙庄派出所、交警中队、石滩中心卫生院、三江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科教文卫办),由卜伟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研究、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日常工作。

  三、整治步骤

  (一)排底调查(3月)。由教学指导中心组织对全镇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周边安全环境进行深入排查,逐一摸清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建档立册,并将摸查情况于 4 月 1日前报关至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再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四定”工作方案(即定量:明确单位所负责整治具体数量,定点:安全隐患具体地点或名称,定时:整改或建设项目的具体完成时间,定责:明确具体负责人)。

  (二)全面整治(4月-10月)。根据排查情况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整治。镇相关单位根据“四定”工作方案,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治。同时,各学校也要根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主动联系所属部门,协调整治安全隐患问题。

  (三)巩固提高(11 月底)。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将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对一些顽固安全隐患问题报镇党委、政府进行协调,并督促责任部门抓好整治。

  四、任务分工

  (一)科教文卫办:一是结合我镇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协调督导,会同综治办及相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取得实效。三是严禁在校园周边 200 米范围内设立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歌舞厅、音像店、书报店(摊)等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打击各类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活动,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违规经营的电子游戏厅、娱乐场所等进行依法查处,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综治办:一是适时组织开展统一清查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将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作为平安创建和综治考核依据。

  (三)教学指导中心:一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内部保卫队伍建设。深入校园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加强对校内出租房屋及商业网点的整顿,加强对外来人员的身份查验;检查和整顿校园内存在的各类治安隐患,各学校要加强与属地派出所等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在校师生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掌握在校师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活动情况,及时遏止不稳定因素和违法犯罪苗头;掌握校园及周边环境情况,对出现的矛盾或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和各类隐患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三是会同民政办加强对有精神病史及嫌疑的家长、监护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管控,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建档立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涉校园伤害案事件。四是加强校园安保内部管理,加大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以及积极发动家长义工队参与校园秩序维护工作。严格落实门卫登记询问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健全完善“观察、防控、应急”三位一体的校门安保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守,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迅速到场处置;在校门口及围墙、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厨房餐厅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门卫值班室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各校门卫值班室要配齐钢叉、警棍、强光电筒、对讲机、盾牌等执勤器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设备,要及时加以维修、升级和更换,确保正常运行。五是积极发挥家长义工队作用。各校要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组成家长义工队参与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新突破。六是加强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无证或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四)派出所: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及城区的夜间巡逻,提高治安控制能力;加强对家长义工队在治安防范方面的指导培训;深入校园调查治安情况,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协助镇民政办加强对精神病人特别是本地户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管控,确保对校园及周边涉精神病人全面排查管控。

  (五)交警中队:一是完善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严禁在校门及两侧乱停放机动车辆;在主要路段和校园门前增设执勤点,加大巡查力度,强化检查、监管,严厉打击车辆超员、超速行为。二是加强对家长义工队在交通秩序维护方面的指导培训。三是加强校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六)食药监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无证或非法经营活动的查

  处力度,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小饭桌”,餐饮店、食品店,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整治,严把师生食品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规范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经营秩序,净化学生饮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工商所:加大对校园及周边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查处,督促经营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酒吧管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酒吧。

  (八)司法所:加大法律进校园工作力度,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利用法律武器和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排查力度,对出现的矛盾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有关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职能部门。

  (九)民政办:一是加强对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和管控,确保对校园及周边涉精神病人(包括有精神病史及嫌疑的家长、监护人)全面排查管控,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建档立册,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涉校园伤害案事件。二是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流浪人员的教育引导和救助工作,与公安、城管、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校园周边的流浪精神病人的搜救和医治工作,严防发生涉校园伤害案事件。

  (十)城管中队: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组织力量整治校园周边的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等“六乱”现象,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流动摊贩的整治。

  (十一)建设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围好护栏、护墙,设立警示标语,禁止学生出入施工现场,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两侧路灯等公共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防止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意外;禁止依傍学校围墙或建筑物搭(构)建建筑物。

  (十二)安监办:加强校园周边工厂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深入校园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十三)团委: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家长义工队伍建设及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并统筹协调各镇街平安志愿者参与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新突破。

  (十四)出租办:加强校园周边的租住人员及出租屋的管理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十五)医院:加强校园及周边无证或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的医疗点,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协助区民政局对精神病人特别是本地户籍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排查建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积极做好本部门工作,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本部门治理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完成时限“三落实”。

  (三)互通信息,及早整治。各相关单位要不断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隐患,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把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信息早报告、隐患早治理。

  (四)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对出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将定措施、定时间、定目标,一抓到底,使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加强情况信息汇报和沟通。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整治专项行动的情况信息,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科教文卫办)。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