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整改监督水平再上新台阶
区审计局2019年7月成立整改监督科,经过一年多的探索,整改监督工作从孤军作战到上下联动,从墨守成规到创新方式方法,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日趋完善。过去一年我区的整改监督工作经历多次考验,交出满意答卷,整改监督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现整改监督全覆盖。
审计整改监督最初仅停留在本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整改台账也局限于一个较狭窄的范围。比如2019年,区审计局当年审计项目18个,审计发现问题154个,审计整改监督就只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挂号、然后根据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随着上级机关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逐渐出台,区审计局逐步将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查出问题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交办的审计整改事项以及其他审计整改事项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实现整改监督的全覆盖。审计整改监督做到不遗一事,不漏一项,消除监督盲区,全面推动整改。
截至目前,区审计局已承办上级审计机关、区委、人大、区政府交办的审计整改事项10多个,比如省审计厅向我区住建局、人社局等部门分别发出《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增城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议函》、《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增城区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议函》等整改事项,区审计局马上跟进,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上述单位进行指导,对清理民营企业欠款、降低工程质保金、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率低等问题迅速完成了整改,并函复省审计厅。
二、加强监督规范化管理。
区审计局对整改监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主要包括:一是明确监督责任。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分工,承办审计项目的业务科室在出具审计报告等文书后,要同步跟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整改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限期内未能完成整改的由整改科统一跟踪,持续督促整改。二是建立整改信息平台,完善工作流程。参照广州市审计局的做法,区审计局借助市局的整改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化管理。承办审计项目的业务科室在信息平台逐个录入审计发现的问题的基本信息,形成“挂号”,一个问题一个号,整改期内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逐项整改,并要求报送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整改期结束后,项目审计组采取现场了解、实地检查,审阅相关佐证材料,判断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对整改到位的事项逐个进行“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事项整改监督科向被审计单位发送整改提醒函,跟踪后续整改情况,完成信息平台系统。三是建立“一书一账一表”。每个审计项目根据需要发出审计整改通知书、审计整改督办函、审计整改告知函、审计整改跟踪函等文书,同时做好审计整改监督台账,编制审计整改检查报表。通过统一文书报表,实行“清单制”管理。
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区审计局累计审计项目47项,“挂号”383个,“销号”329个,剩余54个仍在跟踪整改。
三、分级分类突出监督重点。
审计整改监督要根据审计查出问题的分级分类区别对待:一是对整改难度小的问题,在审计期间马上督促被审计单位立行立改,不等不靠。比如去年省审计厅对我区的审计,区审计局指导区财政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在审计期间狠抓落实、积极整改,迅速完成整改问题15个。二是对重大违纪违法、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采取重点指、专项监督等方式加大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比如区水务局对水环境治理未达标的问题整改存在困难,区审计局就请区府督办科跟踪督办。三是综合分析我区屡审屡犯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2019年,区审计局梳理出6类屡审屡犯较难整改的问题,提请区人大研究整改。四是对涉嫌违纪违规事项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进行处理。近两年,区审计局移送纪委监委事项两件。五是对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无法整改的问题,可经相关审批程序后予以特殊销号。
四、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报告。
区审计局每年均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结果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积极配合支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2020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常办秘字〔2020〕2号)等文件的要求,区审计局积极配合区人大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