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相关服务事项的指引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近期办理服务群众事项指引如下:
一、服务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增城区司法局自2020年2月3日起,正常开展对外服务。如遇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安排,将对服务时间进行调整并通告。
二、相关业务办理指引
自2020年2月3日起,对于非紧急性的服务事项,建议暂缓前往现场办理,待疫情缓解后再来办理。对于办理信访、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公证、法律咨询等业务,建议尽量改用电话咨询、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等方式获取服务。
(一)信访、投诉事项办理指引。根据国家信访局、广东省信访局和广州市信访局相关要求,我局在防疫期间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和投诉。群众需进行信访或投诉的,可致电020-82752922进行登记,信访、投诉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办公室。
(二)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3216632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增城区司法局法制科收。建议通过邮寄方式申请行政复议,法律效力与现场申请相同。
行政复议事项的特殊安排:
1.对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等因疫情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对于行政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前述原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适用《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中止行政复议。
2.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部分案件将依法办理中止或延期手续,办案人员会提前与当事各方进行联系,请广大群众理解并予以配合。
(三)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2726219。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收,邮政编码:511300。网上办理请搜索“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法律援助预申请”,选择“增城区法律援助处”进行预申请。
原有预约到广州市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当面申请法律援助的,办理时间和方式将进行调整,具体安排由广州市增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与相关当事人逐一联系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网上传递等方式提供服务。
(四)人民调解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2735809,查询我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请登录广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线上申请调解,请使用微信小程序“羊城慧调解”。
(五)社区矫正实现和远程会见办理指引。
1.社区矫正事项办理指引。咨询电话:020-82726616,社区矫正中心办理接收社区矫正登记、宣告等相关事项的,时间和方式将由社区矫正中心与社区矫正对象逐一确定。疫情缓解之前不组织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2.远程会见指引。咨询电话:020-82726616。依申请远程会见业务的,将由我局工作人员与远程会见亲属沟通确定。
3.驻区警察工作业务指引。咨询电话:020-82752055。根据省厅、市局的指引在疫情缓解之前暂不进行入矫前教育,所有入矫、解矫宣告使用简易程序进行。
(六)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证照事项办理及咨询指引。咨询电话020-82728722。需查询律师事务所、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排班等信息的,可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网络平台(https://gd.12348.gov.cn/)进行查询。需办理证照事项手续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增城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收。
(七)公证事项办理指引。
1.公证业务咨询。需要办理公证的群众,请咨询82752923(国内公证)或32856923(涉外公证)。
2.公证业务预约办理。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预约)(http://wsbs.gz.gov.cn/gz/wsbs/yyzxIframe.jsp?qu=zc)或微信公众号“增城政务”“增城公证”,提前预约成功后,才到现场取号,快速办理。
3.领取公证书。春节前已收到领取公证书短信通知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处电话联系经办人员,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公证书,无需亲自到现场领取公证书。
如遇上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安排,将对服务方式进行调整。
三、现场办理注意事项
急需现场办理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社区矫正等业务的群众,请注意如下事项:
(一)务必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到现场办理各项业务的群众,请务必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 信息登记等工作。对没有佩戴口罩和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允许进入现场办理业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不听劝阻的来访群众,依据相关规定上报或报警等处理。
(二)提前预约服务,节省办理时间。能够通过电话、线上预约办理的服务事项,请提前利用各服务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网上办证大厅等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预约,了解办理事项相关情况和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减少在现场等待逗留的时间。
(三)自觉遵守秩序,有序办理业务。如服务机构出现较多办事群众时,工作人员将采取限流措施,请您遵守秩序,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
广州市增城区司法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