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司法所三项措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永宁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以“法、理、情”为工作理念,即用法律约束社区矫正对象、用道理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用真情感化社区矫正对象,有效提升了矫治治理。
一、严格管理,依法实施
依托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智慧矫正小程序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管理、手机定位、活动轨迹查询等,从而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监督管理,有效地预防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一是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确定了由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干部、社会工作者、其家属等组成的矫正小组,并签订了矫正责任书,确保各项矫正措施落实。二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坚持“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周期评议”,严格管理制度。三是加强思想教育及公益劳动,利用多种形式的教育及劳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早日改造成功。四是严格请销假制度。社区矫正人员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手续进行审批,避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强定位管理。结合社区矫正对象配备的智慧矫正小程序定位系统平台,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监管。
二、创新模式,集中教育
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以“同伴演讲-失去的自由”为主题开展集中教育,集中教育课的内容由原来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警官讲,变成了社区矫正对象自己讲,教育方式由枯燥的学习法律条文变成面对面相互交流,通过教育新模式,让社区矫正对象敞开心扉,把自己的想法与大家交流,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的成效。与此同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新模式集中教育活动。由司法所所长以相关法制案例,在教育课上对法制案例进行讲解,再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相互交流讨论,最后司法所所长进行分析点评。采取“以案说法”新模式集中教育形式,学习内容新颖,即可以让社区矫正对象从案例中学习法律,也能够更好的监督他们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
三、真情倾注,特色帮扶
黄某于2019年7月25日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与其谈话中了解到其情绪不太稳定,在填写“社区矫正对象需求评估问卷”时,心理风险较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为黄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心理健康基本知识,重点介绍了情绪管理的多种方法,鼓励黄某正确对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保持健康的心理,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调节自己的心理平衡,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目前黄某的情绪有所改善,也在朋友介绍下找到了心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