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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给好评被骚扰,区市场监管局介入处理

2024-06-28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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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消费者梁先生通过广州12345热线进行投诉,梁先生表示其在增城区某餐厅用餐后,由于口味一般,其在网上点评app中未给予餐厅菜品好评。点评后,梁先生一直受到商家的骚扰,商家不断通过添加微信、发送短信等方式联系梁先生,并附上其点评图片,要求其更改“口味一般”的评价。梁先生向点评平台反映此情况,但商家拒绝承认。梁先生不满,遂求助热线,希望职能部门介入,禁止商家继续骚扰。接到投诉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迅速介入调解,向被投诉商家核实情况。经调解,商家负责人承认员工确有上述行为,表示因员工不当行为对梁先生造成滋扰感到抱歉,后续将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诫该负责人应当尊重消费者基于事实进行评价的权利,以后不得向消费者发送骚扰信息。梁先生对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者享有对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基于事实在网络上发表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价。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家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真实评价,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以诚信和质量赢市场。